設備管理考核辦法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1-26 20:47
來源:煤礦安全網
設備管理考核辦法
1.全礦設備由動力科指定專人統一建帳管理,各基層單位負責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并自己建帳。
2.設備進購由使用單位先列出申請計劃,報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由動力科統一匯總報供應部門進購,對所進設備建檔管理。
3.要求各基層單位每月到動力科對設備進行對帳,一次不對帳罰該單位50元,發現設備丟失或損壞,依據設備價格的50~100%罰款。
4.設備使用完按時回收交動力科并銷賬,不按時回收,每超過一天,每臺設備罰款50元。
5.各單位在設備使用過程中必須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設備損壞,按設備修理費的50%進行處罰。
6.使用單位必須確保對設備完好率達到礦要求,每升降1個百分點,獎罰200元。
動力科要按礦統一安排,平衡、協調移交好各單位使用的設備,嚴禁各單位私自轉移(交)設備,每發現一次,各罰款100元
下一篇:工會文體工作管理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