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瓦斯防治“十條禁令”是什么?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1-23 21:25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瓦斯防治“十條禁令”是什么?
一、禁止煤礦無證無照、證照不全、證照暫扣等非法生產建設行為
二、禁止核準建設30萬噸/年以下的高瓦斯礦井和45萬噸/年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建項目
三、禁止應進行瓦斯抽采的礦井在瓦斯抽采未達標區域進行采掘活動
四、禁止在綜合防突措施效果不達標的突出煤層進行采掘活動
五、禁止9萬噸/年及以下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未經防突能力評估擅自組織生產
六、禁止礦井瓦斯超限作業
七、禁止擅自降低礦井瓦斯等級
八、禁止礦井在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下進行采掘活動
九、禁止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
十、禁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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