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常村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8-03 22:53 來源:煤礦安全網

    常村煤礦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行《山西省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約談制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認真吸取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教訓,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切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責任約談,是指我礦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隱患未按時整改以及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單位負責人或主管業務部門的負責人約見談話,分析形勢,剖析原因,研究措施,并對相關單位的負責人進行約談告誡。

    第三條 約談對象

    (一)發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二)發生較大以上非傷亡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三)發生無計劃停電停風事故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四)發生瓦斯超限以及連續發生瓦斯預警的單位責任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五)未按規定執行先探后掘的隊組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六)下井跟班、“三走到”、“三必到”“三三制”無故執行不到位的隊組負責人或業務科室負責人;

    (七)隱患整改不及時以及現場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隊組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八)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主要負責人;

    (九)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期完成的單位負責人及業務科室負責人;

    (十)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

    (十一) 約談對象必須準時參加約談,不得委托他人。

    第四條 約談時要聽取約談單位近期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經過、原因、性質、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原因,安全重點工作未按時完成的原因等,重點聽取安全預防措施、強化安全責任落實等方面的報告。被約談對象必須準備書面材料。

    第五條 約談必須在安全生產責任確定后立即組織進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約談時間。

    第六條 約談程序

    (一) 約談前,書面通知約談對象,告知約談時間、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

    (二) 約談時,應安排專人記錄,形成約談記錄并及時發送被約談單位;

    (三) 約談后,被約談單位應在15日內將約談要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礦安委會辦公室。

    第七條 對無故不參加約談或不認真落實約談要求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

    第八條 礦各業務科室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約談制度。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