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中心水文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地測中心水文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地測中心水文組長是地測中心水文技術管理的具體責任人積極做好分管范圍內的工作,水文組長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和礦壓專業知識。
一、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指令;遵守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的法律、法規、安全標準、技術規范和煤礦“三大規程”。在主任的領導下,搞好分管范圍內水文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編制審核防治水設計、水情分析報告,保證符合有關規定,確保礦井生產正常,并對防治水工程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保證符合設計要求。
3、負責及時組織編制礦井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程設計,做好井上、下觀測孔、啟封孔的補充勘探規劃,并督促落實。
4、負責組織水文地質觀測,及時、完整的收集水文地質資料,及時進行分析、整理、編錄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種礦井地質臺帳及圖紙,保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5、負責組織及時準確、完整的向設計、生產等部門和領導提供水文地質資料,指導礦井安全生產。
6、經常深入井下工作現場,及時掌握現場水文地質情況;及時進行水文地質預報;及時解決礦井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水文地質技術問題,及時向主任及有關領導匯報。
7、負責做好水文地質方面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達到標準要求。
8、及時上報水文地質技術資料、報表。
9、負責水文地質技術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10、協助組織水文地質方面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
11、負責分管范圍內隱患排查工作,及時向主任及有關領導匯報。
12、協助主任組織人員進行業務學習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和安全意識。
13、按時參加安全活動,做好業務保安和自主保安。
14、及時向主任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意見。
15、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對未履行上述崗位職責,造成事故或給礦井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測中心水文組長負直接責任。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