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礦業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XX礦業公司尾礦庫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制定、檢查、考核,保證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的科學合理,為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提供保障,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礦業公司尾礦庫各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制定、宣貫、考核、評審和更新。
第二章 細 則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定
1.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要求
(2)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支持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目標和指標。
(3)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和安全生產方針保持一致。
(4)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和全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相吻合。
2.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定的依據
(2) 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
(3) 單位的風險特點及階段性工作的風險程度。
(4) 生產和過程的績效。
3.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制定程序及辦法
(1) 安全管理科根據上述依據,起草制定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及公司下屬各單位的目標和指標。
(2) 將由安全管理科起草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在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上討論審定。
(3) 將安全生產委員會批準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公布實施。
(4) 各單位、部門根據各自的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嚴格管理,保證目標的完成。
4.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分解
(1) 安全管理科負責將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分解到公司下屬各單位,并在公司與單位、部門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狀上體現。
(2) 公司下屬各單位負責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分解到基層段隊,并在車間級安全生產責任狀上體現。
(3) 基層段隊負責將本轄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分解到基層班組、個人,并在班組自保、互保責任狀上體現。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宣貫和考核
1. 上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宣貫通過公開安全生產承諾(責任)書的形式宣傳學習,各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宣貫通過簽署各級安全生產責任狀宣傳學習。
2. 安全管理科通過日常檢查,統計各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執行情況,并依據公司《安全生產考核辦法》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經相應公司領導批準后兌現。
3. 安全管理科負責定期將全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執行情況匯總上報局安全生產監察部。
4. 各單位、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內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執行情況統計上報和內部考核。安全管理科每月對部門或單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五條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評審與更新
1.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原則上每年末評審一次。
2. 評審工作由安全管理科負責組織,公司領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相關單位負責人、公司安全專家(1~2名)、職工代表(1~2名)組成評審小組,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
3. 評審結果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延用或更新。
4. 延用的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要在下一年的《安全生產工作安排》文件或《安全生產責任狀》中體現。認為有必要更新時,按照前款安全生產方針的制定程序進行新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5. 當內外部條件變化時,及時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進行評審和更新,并以文件形式下發。
第六條 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管理的責任部門是安全管理科。
第三章 附 則
第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