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中德煤礦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6-05 16:05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建立小型電器管組,實行管修合一,對全井的小型電器統一管和檢修。
2、小型電器的日常管理
(1)實行牌與臺賬管理做到數據清、狀態明,在管理牌板上能反映井下各機房巷道小型電器的數量,規格型號和分布情況。
(2)經檢修的小型電器應分類進行編號,分類上架擺放,不堆放混亂。
(3)領用小型電器,憑料票領取,經小型電器管理核實后主準放行。新小型電器安裝完后,由使用單位通知小型電器組進行臺賬板牌管理。
3、修理防爆型小型電器必須由具有一定的防爆知識和修理經驗的人員擔任。小型電器外殼應除銹涂油漆做好防腐。
4、修理小型電器應做好檢修記錄,注明檢修日期、檢修內容、檢修人,并注明測試數據,如防腐間隙、絕緣電阻、電流等。
5、檢修完后的防爆小型電器,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填寫合格驗收單,簽發合格證后,方準發放使用。
6、凡井下安裝使用的小型電器必須符合質量標準,符合技術參數的要求,不超過規范使用。
7、小型電器要保持良好的作業環境,吊掛合格,不得有水淋,不受擠壓。
8、閑置不用的小型電器應及時回收升井,送小型電器管理組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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