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榆家梁煤礦KTW4井上下移動通信設備管理辦法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5-21 16:57 來源:煤礦安全網

    榆家梁煤礦KTW4井上下移動通信設備管理辦法

    為確保KTW4上下移動通信設備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榆家梁煤礦駐礦通訊站負責KTW4的日常管理,做好井上下移動通信系統管理并做好井上下基站、天線、纜線運行維護及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通信設備完好,通信暢通。通信系統出現故障,通訊站維護人員必須在2小時以內到達現場進行處理。使用人做好移動手機的完好保養及在井上下的正確使用。使用人在使用前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嚴格按照說明書要求進行操作。
    第二條KTW4手機由各單位建立臺帳進行管理,臺帳必須注明使用人姓名、發放日期,并由本人簽字領用。若使用人發生變動,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報駐礦通訊站及信息中心備案。
    第三條  井下移動通信設備只用于工作聯系,任何人不得使用手機閑聊,以免造成信道阻塞影響正常通話。
    第四條  因人為原因造成手機損壞的,對使用人處以4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造成手機丟失的,對使用人處以1200元罰款。
    第五條  KTW4手機嚴禁在井下打開電池后蓋,使用時避免煤塵、水進入手機內。
    第六條  各單位所轄區域內的基站、天線、纜線由所在單位妥善保護,人為原因造成損壞,對該單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罰款,負責人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要防止車輛等移動設備撞壞基站、天線及纜線。損壞纜線一次處以500元以上罰款,損壞天線一次處以1000元罰款,損壞基站照價賠償(基站原價17848.32元)。
    第七條  本手機不準關機,出現關機(特殊原因、電池耗盡等原因除外)對本人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
    第八條  各單位員工調離榆家梁要及時收回手機繳礦信息中心,否則對單位負責人罰款200元。
    第九條  KTW4上下移動通訊設備不準轉借、相互交換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