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礦中層干部管理辦法
榆家梁煤礦中層干部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的加快榆家梁煤礦現代化礦井的發展步伐,與時俱進,成為神東礦區的樣板礦井,充分發揮中層干部和機關管理人員監督、檢查、指導、服務的職能,創造性的開展工作,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 干部的任免:
(一)干部的選拔要從實際出發,從礦井建設和發展考慮,從廣大職工中任人唯賢選擇德才兼備員工,由礦長(黨委書記)提名黨委會集體討論后決定。
(二)黨委系統的干部實行委任制,行政系統的干部實行聘任制,下發文件,任期一般為1-2年。
(三)對素質低、不具備干部條件的在職干部,在使用上可以保留干籍,安排到工人崗位,其獎金和福利待遇享受同工種的工人待遇。
(四)干部的任免要本著創業者提、平庸者降、敗業者免的原則,要做到賢者在其位能盡其才,在實踐的基礎上通過考核對干部作出正確的評價。
(五)一般干部的調動、獎懲由經營辦辦理;中層干部的調整、任免由綜合辦辦理。
第二條 干部的考核:
(一)按干部的職責范圍,對其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綜合考核,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二)干部考核評定,堅持組織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領導與職工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的原則。
(三)年度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對干部獎懲以及調整職務級別和工資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干部的獎勵:
(一)有下列表現之一的應該給予獎勵:
1.忠于職守、積極工作、成績顯著的;
2.遵守紀律、廉潔奉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全礦和本單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礦井和員工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5.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奮不顧身,做出貢獻的;
6.有其他功績的。
(二)獎勵分口頭表揚、物質獎勵和晉級。
(三)獎勵辦法以貢獻的大小為依據,拉開檔次,不搞平均主義。
(四)干部的獎勵要本著有功者獎、立大功者受重獎的原則,給與相應的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第四條、干部的紀律:
(一)干部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對抗上級決議和命令;
2.壓制批評打擊報復,弄虛作假欺騙領導和群眾;
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或利用職權為自己和他人謀取私利;
4.揮霍公款浪費集體資財,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賭博活動;
5.酗酒鬧事、打架斗毆,妨礙他人正常工作,違反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
6.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二)干部有上述違紀行為,尚未構成犯罪或者雖然構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給與行政或黨紀處分,受警告以上處分的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和調整工資。
(三)隊干部的黨紀政紀處分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五條 干部的管理:
(一)由綜合辦對干部思想狀況調查了解分析。每季對干部進行一次排隊摸底,掌握干部隊伍的思想狀況,及時整理、匯報有關領導。
(二)嚴格執行干部的考察考核制。主要從思想覺悟、完成任務情況、入井、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入井一般規定為:區隊行政正職每月不得低于15次,副職每月不得低于18次,跟班干部原則上要求每班必下,如果有其他情況隊里可安排其他干部替崗;機關干部:生產辦兩組干部每月入井不得少于12次,生產指揮中心調度組每月入井不得少于7次,綜合辦、經營辦干部每月入井不得少于5次。
(三)建立健全專業干部的技術職稱評定、晉級檔案,隨時將工作報告、技術總結、革新建議等資料整理成冊、匯總建檔。
(四)由綜合辦搞好干部卡片的管理和統計工作,做到及時整理,準確無誤。
(五)中層干部因公外出、事、病假,正科級由礦長(書記)批準,并向分管領導打招呼;副科級由單位正職和分管領導批準,其他手續及一般干部按照礦里的規定執行。
(六)加強干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做到定期檢查,嚴格調轉手續,使干部檔案管理達到標準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