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礦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十礦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一、十礦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評價,是對生產礦井機電運輸系統安全運轉狀況的評價,通過對設備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安全保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文明生產是否達標等內容進行全面檢查,以評價報告形式對系統安全狀況給予綜合評價。為確保十礦副井提升系統安全運行現制定《十礦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管理制度》
1、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是對生產礦井副井提升系統安全運轉條件的總體評價,通過對設備性能是否符合設計標準、安全保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各項制度是否落實到位、文明生產是否達標等內容進行全面檢查,以評價報告形式對副井提升狀況給予綜合評價,確定其運行狀況。
2、安全評價本著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原則,通過對副井設施、設備、裝置運行狀況和管理狀況的檢查,定性、定量分析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其安全狀況給予客觀的評價,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及建議,若發現設備有重大隱患必須停運整改。
3、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每月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內容嚴格按照公司下發的《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表》執行)每月28日由機電礦長牽頭組織、由機運科、使用區隊參加,做到有記錄、有落實、有考核,并做好季度安全評價總結。
4、對涉及內容及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評價報告,符合安全要求的,由機運科出具驗收報告,并上報煤業公司機電管理部門,副井提升系統存在安全隱患的,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閉合管理,建立隱患臺賬。
5、檢查時副井提升系統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將按事故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6、礦井要有副井提升系統季度、年度評價總結,評價總結由機運科負責。
7、所有檢查必須有記錄,參檢人員要在原始記錄上簽字。
8、對所檢查的隱患都要按安全評價檢查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單形式下發整改、落實、反饋,實現閉環管理,凡發現隱患處理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嚴格按事故進行追查。
二、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內容
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檢查分現場檢查和資料檢查兩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提升機主軸裝置
主要包括滾筒、鋼絲繩、制動系統、潤滑系統、連軸器、離合器各部緊固件等。
2、電機減速機
主要包括電動機、減速機、深度指示器、液壓站、電氣控制系統、信號回路閉鎖、儀器儀表、通訊等
3、提升系統附屬設備
主要包括天輪、井架、罐道、罐籠、操車設施等
4、安全保護裝置
現場試驗《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各類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5、電氣及信號裝置
提升機的供電、信號及主要儀表運行情況。
6、管理及文明生產
主要包括機房圖紙、記錄、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機房文明衛生情況等。
7、技術資料
各類測試、試驗記錄,大修檔案等是否齊全。
8、絞車司機
司機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要做到“三知四會”,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三、成立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管理領導小組
1、大井副井
總負責人: 王占修
機運科負責人:徐波
第一負責人:焦連增
分管負責人:禹春震
電氣部分負責人(絞車房范圍內):賈為民
機械部分負責人(井筒、天輪范圍內):張順偉
2、西風井副井
總負責人: 章利軍
機運科負責人:周學華
第一負責人:常存良
分管負責人:郭傳玉
電氣部分負責人(絞車房范圍內):陳建國
機械部分負責人(井筒、天輪范圍內):高如林
四、副井提升系統安全評價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