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經營綜合黨支部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4-03 14:54
來源:煤礦安全網
1、黨員領導干部要按期參加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同時又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自覺接受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2、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在召開之前,應提前通知黨員領導干部,以便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動,按時參加雙重組織生活。
3、黨員領導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或組織生活會時,應向黨支部請假。無正當理由,不得無故缺席。
4、黨員領導干部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時,要注意充分發揚民主,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充分體現黨內生活思想性、原則性、自覺接受黨員群眾的監督,以實際行動帶動組織生活的開展。
5、黨支部要認真記載黨員領導干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的情況,作為考核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