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隊機電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03-27 21:42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運隊機電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責。熟悉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措施,規章制度,掌握設備、線路、保護裝置、安全設施狀況,
二、負責向機電人員貫徹安全作業計劃、措施和注意事項,發現員工有喝酒或精神不振等情況時不得下井。
三、對工人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技術練兵活動。做到不違章指揮,并積極開展反“三違”活動。
四、掌握工人思想動態、技術素質、操作水平及事故應變能力,針對原煤運輸易發生的事故,采取應對措施,做到合理分配工作。
五、經常檢查管轄范圍內的原煤運輸設備、線路、保護裝置及安全設施等。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并向區隊值班領導匯報。
六、經批準的停電、檢修和其它工作,要與有關單位聯系,嚴禁無計劃停產檢修。
七、安裝皮帶或原煤運輸工程要按標準施工、檢查和驗收,做到不安全不施工,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八、發生事故要及時到達現場,協助隊長組織員工進行搶救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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