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塔煤業地測防治水資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一、必須使用專用的記錄本填寫測量成果及水文地質觀測試驗記錄及地質編錄記錄,分頁編碼附必要的草圖,寫明觀測地點、日期、觀測者姓名、使用儀器及編碼。
二、每項測試所用記錄本要按時間順序進行編號,注明目錄存放整齊。
三、所有資料應及時進行計算整理,并將計算結果填寫在專用臺帳上,原始資料的計算,必須由兩個人對算反算復核,發現問題及時核實或補測,匯總表要經技術負責人審核。
四、填寫以下各類水文地質觀測臺帳
1、礦井涌水量成果臺帳
2、地表水文地質臺帳
3、鉆孔水位觀測臺帳
五、填繪以下各類水文地質圖
1、綜合水文地質圖
2、水文地質柱狀圖
3、水文地質剖面圖
六、每一種成果表或臺帳、圖表填寫后必須進行校對,并需經技術負責人簽字。
七、資料要定期分析,對測定成果精度進行審定,以便為我礦采掘提供正確的資料。
八、大型貫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應的資料,提供應保證煤礦正常、安全生產。
九、資料儀器專人負責管理。儀器使用后及時擦拭,放儀器室集中保管。
十、上級下達及本部門回復、上報的各種函件、審批文件報表等專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傳遞和反饋及時。
十一、帳、卡相符,文字部分與基礎數據一致。
十二、按規定定期裝訂成冊,裝入柜子,相對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