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運輸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1、運輸隊全體職工,必須按照礦通勤車發車時間上下班。
2、切實踐行永煤文化,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用心做事,激情工作,遵章守紀,精益求精。為集體爭光,過好自己的崗位奉獻期。
3、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上級和本隊的各種規定和紀律。
4、認真聽取班前會和上級下達的各項指示精神,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執行作業計劃,違者罰款50元。
5、必須按時參加班前班后會,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違者罰款10-100元。私自替班換班連班頂崗,各罰200元。
6、無證上崗本隊查到罰100元,礦查到罰200元,公司小分隊查到罰1000元或開除。
7、嚴格遵守煤礦“三大規程”,狠反“三違”,嚴排隱患,認真搞好自保聯保。否則按《安全獎罰制度》處罰。
8、嚴格執行對手交接班制度和匯報制度。遲到、早退每人次罰款20元。接班人超過10分鐘不到,交班人要向隊部匯報。如有空崗現象,罰交班人100元,接班人50元。
9、嚴禁脫崗、串崗、玩崗、睡崗,違者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2000元,甚至開除。
10、工作期間,不準干私活、打撲克和看與業務無關的書刊,違者根據情節輕重,罰款20-100元。
11、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罰責任人500-2000元,情節嚴重者交礦保衛科處理:①不服從班組長分配工作,并無理取鬧,謾罵有關人員;②酒后上崗;③打架斗毆。
12、對管理人員不滿,打擊報復或威脅他人安全的,罰責任人2000-5000元/次,交礦人勞科解除勞務合同,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3、恪盡職守,通力協作,團結互助,和諧工作,圓滿完成生產任務,并為下一班創造好條件。①故意破壞電話等公物,影響正常交接班,扣除當事人出勤并照價賠償,組長罰20元/次。情節嚴重者另加處理。②造成車輛堵塞,扣責任人當班工,組長罰20元/次。③所轄各車場存有空車不及時返回,每輛罰10元。④交班衛生不合格,每次罰組長20元,責任人50元。矸石山衛生,統一由早班清理并與中班交接。⑤矸石山每班必須交清并向調度員匯報矸車剩余情況。⑥翻罐籠礦車要摘銷子,距翻罐籠10米內的重車必須摘銷子,否則,罰組長10元/車,責任人20元/車。
14、出現影響生產的事故,由當班跟班隊長負責追查,并拿出處理意見。
15、所有輔助人員原則上14:00前不得升井,各組人員班中不得在食堂就餐。凡有事找不到人員時,罰組長20元/次,責任人50元/次。
16、遇有特殊情況須到礦處理問題,隊報銷路費。
17、當月被罰款三次以上(含3次)或連續曠工2天,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含3天)取消當月各項獎金。全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以上者(含30天),交礦人勞科解除合同。
18、缺勤按時、日工資制扣除當月相當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