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煤礦井下保護裝置及電器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5-20 14:00
來源:煤礦安全網
大元煤礦井下保護裝置及電器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1、在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礦機電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井下保護裝置、電器設備、電纜等定期進行檢驗。
2、每次檢驗要有完整的記錄,并報礦調度室保存。
3、檢查周期:
①使用中的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每月檢查一次;
②保護接地系統每月檢查一次;
③配電系統的保護裝置每6個月進行一次整定,負荷變化時隨時整定;
④主要電器設備絕緣電阻,每6個月檢查一次;
⑤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電工每周進行一次外部檢查;
⑥移動式電器設備的橡套電纜的絕緣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使用人員每班進行一次外皮破損情況檢查;
⑦接地電網接地電阻每季度進行一次測定;
⑧新安裝的電器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使用前進行測定;
4、檢查和調整結果應記入專用的記錄簿內,檢查和調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派人限期處理。
上一篇:大元煤礦防爆電氣設備定期試驗制度
下一篇:大元煤礦機電設備包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