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機管理方面違規行為(23條)
鉆機管理方面違規行為(23條)
1、管架焊接不牢固、超高,易塌落的;
2、從管架上取套管、鉆桿等,防護用品佩戴不齊全的;
3、抬卸套管兩人不注意配合的;
4、運轉設備防護罩設置不全的;
5、斜巷打運機械設備及管材,綁扎不牢固的;
6、鉆機施工現場安全空間不夠或存在頂板、通風等方面隱患的;
7、安裝鉆機起吊設備時專門起吊點不牢固、人員站在重物下方、直接用手或鋼性工具推、頂穩固鉆機或未安排專人監視起吊過程安全狀態的;
8、鉆機未設置操作控按扭或非專人操作的;
9、開啟鉆機時未通知其他人員離開鉆機、鉆桿旋轉范圍的;
10、鉆機操作人員操作鉆機時,帶手套或袖口、衣領、褲腳未扎緊的;
11、鉆機、鉆桿等旋轉時,用手、腳或其它物品直接控制旋轉部位的;
12、起鉆具時未停風停水減壓,強行下鉆具的;
13、采用機械旋轉卸開鉆具連接部位時,使用的牙鉗未抵在牢固物體上或人員未離開的;
14、用牙鉗卸鉆具連接部位,兩人用力不均配合不好的;
15、施工探水孔、防突鉆孔,未按要求采取孔口安全防護措施的;
16、打鉆時,出現頂鉆、憋鉆、卡鉆、瓦斯突然增大,繼續鉆進或起拔鉆具的;
17、在突出煤層或瓦斯異常區域施工鉆孔拆卸鉆具,不使用銅制工具的;
18、在運輸巷道內施工鉆孔,現場兩端10米范圍內未設置警示牌的;
19、斜巷上方施工探水孔,鉆機巷道兩側未設躲避硐的;
20、施工鉆孔時,鉆孔后方站人的;
21、鉆機入井前未進行試運轉的;
22、高位鉆場施工鉆孔,斜巷下口未設防護欄的;
23、鉆機施工的基礎搭設不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