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系統方面違規行為(27條)
通風系統方面違規行為(27條)
1、隨意在礦井主要進回風巷、測風站存放大綜設備,造成巷道風速超限或礦井通風阻力增加的;
2、同時打開同一地點、同一組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的;
3、沒有按照規定定期測定風量的;
4、隨意打開或關閉風窗,造成用風地點風量過大或無風的;
5、未經批準倒換主要通風機或調整葉片角度的;
6、倒換主扇時人員進入風硐的;
7、不按規定檢查反風設施的;
8、發現主要通風設備、設施異常未及時匯報處理的;
9、通風設施損壞未及時匯報維修,造成風流短路、風流紊亂的;
10、采用不合理串聯通風方式進行通風的;
11、違反規定采用擴散通風方式進行通風的;
12、改變水平、采區通風系統未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的;
13、巷道貫通后未及時調整通風系統,造成風流紊亂的;
14、各采掘工作面風量不符合規程規定而作業的;
16、未按規定測定風量或發現風流異常未進行匯報、調整的;
17、突出危險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風的;
18、開采突出煤層時,工作面回風側設置風窗的;
19、采區進回風巷未貫通整個采區,一段進風一段回風的;
20、礦井生產水平、采區未實行分區通風、準備采區未構成通風系統施工其它巷道的;
21、巷道失修、變形,進回風斷面不能滿足通風要求,而又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
22、巷道貫通時未按規定設置專人警戒的;
23、巷道貫通未及時調整通風系統的;
24、巷道貫通放炮前,未設專人與瓦斯檢查工到對面工作面檢查瓦斯、煤塵、通風等情況的;
25、綜合機械化掘進工作面相距50米前,其它巷道相距20米前,未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的;
26、同一采區、同一煤層布置三個及以上回采工作面或五個掘進工作面同時作業的;
27、風速超限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