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溝礦業風機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李溝礦業風機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1、反風試驗制:
(1)反風裝置要齊全、完整、無損。
(2)機構要靈活、動作可靠。
(3)保證十分鐘完成反風任務。
(4)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反風試驗,并作好記錄及 資料存檔工作。
(5)必須有主管負責人及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方能生效。
2、防爆部分檢驗制:
(1)防爆門裝置齊全、完整、無損。
(2)防爆門應嚴密、重錘懸掛得當。
(3)保證開啟,關閉靈活、可靠。
(4)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及資料存檔工作。
3、各儀表試驗制:(水柱計、電流表、電壓表、電度表、溫度計)
(1)各種儀表齊全、完整、無損。
(2)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準確。
(3)每年進行一次校驗、整定、并作好記錄及資料存檔工作。
(4)校驗必須由認證單位進行校驗。
(5)經常保持儀表的清潔衛生。
4、過流、無壓及欠保護試驗制:
(1)要完整、齊全、無損。
(2)動作靈敏、可靠、準確。
(3)保證整定值在規定數值范圍內。
(4)每一年試驗一次,并要有記錄及資料存檔工作。
(5)由主管技術的工程技術人員參加鑒定。
5、主要零部件探傷制:
主要零部每年必須進行一次探傷,并做好記錄及資料存檔工作。
6、各種保護嚴禁甩掉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