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火工品采購申請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2-05 10:00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火工品采購申請制度
一、使用火工品的煤礦企業申請購買民用爆炸物品,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購買申請,并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提供安全員、爆破員、保管員等相關責任人、礦分管領導、礦領導、上級公安機關簽字生效的臨時使用爆炸物品審批表。
2、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銀行賬戶。
3、購買的品種、數量和用途說明。
4、煤業公司火工品管理領導組同意購買火工品的批復文件(必須經煤業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二、我礦購買火工品,應通過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不得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交易。
三、我礦購買火工品,必須到市縣公安局指定的廠家購買,不得私自變更供應渠道。
上一篇:煤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
下一篇:煤礦火工品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