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巡回檢查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1-30 21:23
來源:煤礦安全網
l、為確保井下安全供電,包機維修人員和值班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檢查內容:
(1)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是否良好,有無失爆現象。
(2)設備外觀是否完好,螺絲、墊圈是否完整、齊全、緊固,進線口密封是否良好。
(3)帶油設備有無漏油,滲油現象,油位是否正常。
(4)有無不正常響聲,溫度是否異常。
(5)閉鎖、連鎖、信號裝置等是否正常。
(6)儀表指示器,操作機構是否正常。
(7)漏電保護和接電裝置是否完整、齊全、靈敏可靠,符合規定。
(8)標志牌、系統圖、配電點電纜外部及吊掛情況。
3、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應及時匯報領導或專職人員處理。
4、檢查和處理結果應詳細記入專用記錄本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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