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設備調配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1-30 21:20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全礦機電設備統一由機電科調配。
2、凡出庫后投入使用的都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機電科負責監督檢查。
3、井下各班組之間的設備調動,必須向機電科提出申請,機電科出具調動手續,否則罰雙方各200元。
4、全礦各班組未經機電科批準,不準隨意增加用電設備。
5、機電設備必須合理使用,若發現使用不合理,發現一處罰50元。
上一篇:煤礦機電設備移交驗收管理辦法
下一篇:煤礦機電設備出入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