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使用范圍
1、本操作規程適用于對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進行作業。
二、上崗條件
1、對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進行操作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
2、必須對監測監控主控室的各臺設備結構功能有詳細了解。
三、安全規定
1、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操作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進行操作。
2、必須保證監測監控主控室各設備都能正常運行。
3、嚴禁在監控主副機上運行與安全或監控系統無關的軟件和程序。
四、操作準備
1、操作監測監控主控室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同意。
2、操作主控室設備必須有目的性,不得盲目操作。
五、操作順序
1、對監測監控主控室各設備進行正常巡檢,檢查各功能是否正常,并做好記錄。
六、正常操作
1、每天進行一次電話錄音系統測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季進行一次錄音存儲,檢查空間是否夠用,每半年進行一次錄音數據處理備份及程序備份確保數據保存一年以上。
2、每1小時對監測監控主副機進行一次巡查,檢查瓦斯和皮帶信號顯示是否正常,并檢查聲音報警功能是否正常啟用。
3、每2小時進行工業電視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每天對調度交換機的工作狀態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特殊操作
1、如對監測監控配置進行更改,取得調度同意后,然后按要求由專人進行修改。要求先更改副機后,再進行主機更改。
2、如遇監控主副機死機,應確保有一臺處于主控狀態,再進行重新啟動計算機。
3、做好監測監控主控室各設備的運行日志,更改配置后要作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