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煤礦礦長與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書
宏達煤礦礦長與生產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書
(礦長與生產副礦長簽訂)
為搞好我礦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在安全的條件下,確保我礦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特簽定本責任書。
—、協助礦長管理本單位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組織職工現場兌現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及有關文件,結合本礦生產情況,制定保證完成生產任務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協助礦長抓好行政管理工作,想方設法保證各月生產計劃的完成。
四、主持召開生產調度會,布置安全生產有關事項,組織審查、實施安全技術錯施。
五、經常深入井下現場,協調解決生產過程及生產環節中出現的問題,把影響生產的時間降到最低。
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杜絕重生產輕安全的錯誤思想。
七、協助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組織實施和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八、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應迅速察看現場,及時準確向上級匯報。
九、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煤 礦(蓋章)
法人簽字: 責任人(生產副礦長)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