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的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3-01-08 14:50
來源:煤礦安全網
防止瓦斯等有害氣體超限的安全技術措施
1、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使用煤電鉆;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具體有關事項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第136條、第138條~第139條有關規定執行。
2、工作面安裝的瓦斯自動監測報警斷電裝置必須按規定使用。施工人員必須愛護。每班檢修工負責移動沼氣傳感器。當沼氣傳感器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向通風安全部匯報。當因瓦斯超限傳感器報警時,施工人員必須立即撤至新鮮風流處,并向隊和礦調度室值班領導匯報。
3、每班攜帶兩臺瓦斯便攜儀,工長的一臺隨身攜帶,班長的一臺吊掛在距工作面不大于5m頂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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