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危險工作面如何界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15 16:12
來源:煤礦安全網
突出危險工作面如何界定?
答:根據《煤與瓦斯突出防治細則》第31條之規定,在突出煤層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①在突出煤層的構造破壞帶,包括斷層、褶曲、火成巖侵入等;
②煤層賦存條件急劇變化的區
③采掘應力疊加的區域;
④在工作面預測過程中出現噴孔、頂鉆等動力現象;
⑤工作面出現明顯突出預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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