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沖煤礦礦燈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礦燈充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 二、嚴格執行礦燈充電工操作規程。 三、自覺遵守礦燈充電工崗位責任制。 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班人員必須互相交接清楚有關問題及注意事項。 五、加強對充電設備的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嚴禁因假充電而導致影響生產的事故發生。充電工對失爆礦燈入井負直接責任。 六、積極參加礦組織的相關安全生產活動,增強業務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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