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部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1-04 22:07
來源:煤礦安全網
安全監管部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安監部技術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掌握通風、瓦斯、煤塵、放炮、巷修、火區等有關技術措施的制定和貫徹執行。
2、負責貫徹上級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指示和《煤礦安全規程》,監督、檢查各單位執行情況。
3、參與審批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安全技措工程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長遠規劃和安全技術措施。
4、負責編審安監系統規章制度,收集對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審閱技術報告,總結推廣安全方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
5、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督促處理事故隱患。參加重大事故調查和處理,對事故進行技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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