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運部部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0-26 16:30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運部部長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
1.機運部部長是本隊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者,對本隊防治水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防關于治水方面的安全生產方針、煤礦“三大規程”及防治水方面規章制度。
3.負責抓好防治水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4.負責管轄范圍內各種防治水設備的保護裝置完好,確保設備安全正常運行,搞好安全供電。
5.負責抓好管轄范圍內的雨季“三防”和冬季“四防”工作。
6.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水害事故隱患進行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7.參加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每月一次的防治水工作專題會,按要求對查出的防治水方面安全隱患負責整改。
8.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排水管路檢查、維護,確保正常排水。
9.負責抓好員工防治水方面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開展防治水方面安全學習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隊水害防治的安全意識和自保、互保、聯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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