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部匯報請示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10-13 10:43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部匯報請示制度
1、礦井水文地質日常觀察結果要及時匯報組長和主管工程師,組長和主管工程師根據情況及時匯報防治水辦公室主任。
2、礦井防治水日常工作由礦防治水辦公室主任按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安排落實。
3、各種礦井防治水工程項目由防治水辦公室主任匯報礦防治水領導組組長后,由組長安排后,防治水辦公室主任組織具體落實,并上報上級公司進行審核與驗收。
4、特殊水害情況由隊組匯報調度,防治水辦公室主任接調度命令后,根據情況及時匯報防治水領導組,由組長下令后各防治水相關責任單位組織落實。
5、防水閘門的關閉和開啟須由礦防治水辦公室主任請示防治水領導組組長后,組長下令后方可進行。
上一篇:地測部水文地質培訓學習制度
下一篇:地測部防治水隱患排查會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