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部重大水患停產撤人制度
地測部重大水患停產撤人制度
(井下)
1. 當井下出現煤層發潮、發暗;煤壁“掛汗”;工作面溫度降低,煤壁發涼;煤壁“掛紅”;發出水叫聲;出現霧氣;工作面有害氣體增加;頂板來壓,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并出現滲水;出現壓力水流等突水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發出警報。
2. 若工作面生突水,現場發現水情的作業人員,應當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有關突水地點及水情,并通知周圍有關人員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點或升井。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3. 礦井調度室接到水情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本礦井水害應急預案,根據來水方向、地點、水量等因素,確定人員安全撤離的路徑,通知井下受水患影響地點的人員馬上撤離到安全地點或升井,向值班負責人和礦井主要負責人匯報,并將水患情況通報周邊所有礦井。
4. 加強防治水知識培訓,使全體井下員工都能識別透水征兆,都能在遇到險情時按照避災路線撤離作業場所。避免水患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地面防洪、防灌井)
根據最新搜集的婁煩下靜游水文站1954年以來嵐河最高洪水位資料以及148地質勘察院對本井田范圍內嵐河河床及洪水位點實測資料,經太原煤炭設計院計算,嵐河最高洪水位要高于工業廣場三個井筒的井口標高,近年來,極端天氣頻發,存在灌井的重大隱患。所以在太原煤炭設計院新的防洪設計及防洪工程未完工之前,制定以下措施,防止遭遇極端天氣發生灌井事故。
1、 積極聯系太原煤炭設計院,盡快計算新的防洪設計,在汛期來臨之前,施工防洪工程及工業廣場場內排澇設施。
2、 每年汛期來臨之前,公司召開專題雨季三防工作會議,進行隱患排查,備足防洪應急物資,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落實。
3、 與婁煩下靜游水文站建立礦井地表防洪天氣預警合作關系。遇極端天氣,由水文站提前告知我公司做好準備。
4、 逢中雨以上天氣,特別是遭遇大雨乃至大暴雨的時候,各部門負責人必須集中至公司調度室待命;準備隨時處理緊急事務。
5、 在嵐河適當位置設立水位標尺,建立分級警戒水位,在遭遇極端天氣時,由地測部門人員對嵐河水位進行不間斷監測,一旦到達設定的可能造成灌井的警戒水位相鄰的下部警戒水位,并且水位仍有上漲的趨勢,就立即匯報礦調度室,由公司值班領導決定,除留守必要的井下崗位性人員以外,其余井下作業人員全部撤離工作面,關閉電源后,緊急升井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