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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礦班組事故匯報程序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9-06 14:56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班組事故匯報程序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兩級安全會議精神,明確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規范各級人員對各類事故匯報處理程序,杜絕事故擴大化,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事故匯報程序:

      一、非傷亡事故搶險時調度室的主要職責:

      1、在發生非傷亡事故時,根據事故性質、匯報程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請礦領導來調度室指揮搶救。

      2、在有關領導未到之前,負責幫助值班領導直接指揮搶救。到成立指揮部之后,按礦長、總工程師指示作好搶救工作,并負責作好全部記錄。

      3、當礦井發生重大非傷亡事故時,調度室要按照程序立即匯報有關部門。

      二、礦調度室非傷亡事故指揮搶救程序;

      1、在接到非傷亡事故匯報時,要問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區作業人數、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現狀和趨勢。通知所有鄰近災區地點人員由班組長負責帶領職工迅速撤出威脅地點。立即把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報告值班領導并通知礦救護隊、醫院派人趕往現場搶救。

      2、立即按照規定程序向礦長、總工程師及其他領導和上級部門匯報。

      3、按照領導指示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觀察災情,研究搶救措施,并通知有關科室維持好礦場秩序和做好井口保衛工作。

      4、迅速安排在事故地點附近安全地段架設臨時電話,并派專人看守,以保證調度室與現場隨時聯系。

      5、通知受災的區隊查清當班出勤人數,具體作業地點。

      6、按礦長、總工程師的指示,調度人力、物力搶救,并掌握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做好詳細記錄。

      三、各級領導人員搶險救災的任務和職責

      1、發生重大非傷亡事故后,各級領導在接到調度室通知后都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其中礦長是負責處理事故的全權指揮者,一般情況下在礦長未到達前,調度值班長應負責指揮事故搶救。

      2、礦總工程師是礦長處理災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礦長的領導下組織制定處理事故計劃

      3、各有關副礦長,根據礦長命令和事故處理規定,協助礦總工程師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4、各業務科室根據自己業務范圍,按照礦長命令和事故處理規定,協助礦總工程師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5、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匯報礦長、總工程師、值班長。按照規定召集有關人員及時向下傳達礦長命令,隨時調度井下搶救情況。

      6、礦各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值班人員、隊長、井下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四、加強安全生產等各類事故的協調指揮:

      1、對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礦調度接到井下匯報后,按程序通知有關人員,并及時安排有關人員入井處理。

      2、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機電事故,礦調度按以下要求通知人員在半小時內入井:

      ⑴事故預計在1小時以內的,調度臺通知機電副主任到調度室協調指揮,組織處理。

      ⑵事故影響預計在1~2小時之間,調度室通知調度主任、機電副主任、機電科長到調度室組織處理,并指派調度室機電搶修人員下井到現場指導處理。

      ⑶事故影響預計在2~4小時之間,生產礦長、機電礦長到調度室協調組織處理,調度室機電副主任、機電科一名科長下井到現場指導處理。

      ⑷事故預計在4小時以上的,分管礦長及調度、機電等相關業務科室科長下井到現場組織處理。

      3、對井下工作面突發機電事故及排水、供電等系統涉及礦井安全的事故,為加快事故檢修,簡化領用材料手續,由調度室主任在材料領用單上簽字,供應、機電、機分廠等部門不論何種原因,無條件發放,事后再補辦手續,不得借口費用指標、設備出井不及時等各種理由推脫扯皮,否則追究相關科室科長責任。

      4、供應、機電部門對事故搶險急用材料、配件等按照調度安排時間組織到貨,因供應不及時,延誤影響搶險救災的,追究科室科長責任。

      五、各類非傷亡事故匯報程序

      ㈠、井下發生水災(或某處有透水預兆):

      1、當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生水災或有透水預兆時,明確規定井下安質副隊長負責在第一時間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當班瓦檢員應當向調度室匯報事故地點有毒有害氣體檢查情況。

      2、 當調度員(值班人員)接到事故發生地點人員匯報時,要問明事故情況,必要是立即根據事故情況及領導安排,通知所有鄰近災區地點人員由班組長負責帶領職工按避災路線迅速撤出受水害威脅地點。

      3、立即將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向礦長、總工程師、值班長匯報。通知礦救護隊、醫院派人趕往現場搶救。電話通知程序為:

      ⑴值班領導、地質科派人現場檢查處理(立即通知)

      ⑵總工程師、礦長(立即)調度室

      ⑶礦救護隊(立即)值班長

      ⑷礦醫院、安全科(立即)

      ⑸礦有關領導(立即)

      ⑹ 兩級公司調度(20分鐘內)

      ⑺有關科室 (立即)

      ⑻ 發生事故單位 (立即)

      ⑼井上下運輸調度 (立即)

      ⑽井口安檢站、考勤室 (立即)

      ㈡、當井下匯報某處發生火災時(或某處有火災預兆時):

      1、明確規定任何人發現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或有火災預兆時,應視火災的性質、大小、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向礦調度室匯報。

      2、 井下安質副隊長負責在第一時間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當班瓦檢員應當向調度室匯報事故地點有毒有害氣體檢查情況。

      3、 當調度員(值班人員)接到事故發生地點人員匯報時,要問明事故情況,必要是立即根據事故情況及領導安排,通知所有鄰近災區地點人員由班組長負責帶領職工按避災路線迅速撤出受災害威脅地點,立即將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匯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和通風科長,并同時向上級集團公司報告。通知礦救護隊、醫院派人趕往現場搶救。電話通知程序為:

      ⑴值班領導、調度主任、通風科(立即)

      ⑵礦救護隊(立即)

      ⑶總工程師、礦長(立即)

      調度室

      ⑷礦有關領導(立即)

      值班長

      ⑸醫院、安全科(立即)

      ⑹ 兩級公司調度(20分鐘)

      ⑺有關科室 (立即)

      ⑻發生事故單位 (立即)

      ⑼井上下運輸調度

      ⑽井口安檢站、考勤室

      ㈢、當井下某工作面或區域出現斷電事故:(不停風)

      1、當井下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出現斷電事故時,明確規定井下安質副隊長負責在第一時間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當班瓦檢員應當向調度室匯報事故地點有瓦斯及通風情況。

      2、 當調度員(值班人員)接到事故發生地點人員匯報時,要問明事故情況,詳細記錄下匯報人、時間、地點、事故原因等。把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到相關領導和科室。電話通知程序:

      ⑴調度主任、調度副主任(立即)

      ⑵機電科科長、供電技術員(立即)

      ⑶機電礦長、值班長(2小時以上)

      調度室

      ⑷地面維運工區、變電所

      值班長

      ⑸礦長(4小時以上)

      ⑹生產礦長(2小時以上)

      ⑺事故單位(立即)

      3、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㈣、當井下某工作面或區域出現斷電事故:(停風)

      1、 當井下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出現斷電事故且局扇停止通風時,明確規定當班瓦檢員必須第一時間向調度室匯報事故地點瓦斯及通風情況,同時立即組織工作面人員撤出停風巷道到全負壓通風巷道。

      2、井下安質副隊長負責向調度室匯報現場情況及撤人情況。

      3、通風監測組在監測到風機停風時,必須立即匯報通知調度室。

      4、調度員接到匯報時,詳細記錄下匯報人、時間、地點、事故原因、停電后的瓦斯情況和撤人情況。調度員把事故情況電話通知到相關領導和科室。電話通知程序:

      ⑴調度主任、調度副主任(立即)

      ⑵機電科科長、供電技術員(立即)

      調度室

      ⑶通風工區區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立即)

      值班長

      ⑷地面維運工區、變電所(立即)

      ⑸礦長、生產礦長(30分鐘以上)

      ⑹事故單位、通風科長、安全科長(立即)

      5、 屬于局部通風的工作面當恢復供電時,必須嚴格執行通風科制定的〈〈關于局部通風巷道停送電管理規定〉〉要求,按瓦斯排放等級排放瓦斯,然后由瓦檢員匯報瓦斯及有害氣體排放情況,根據瓦檢員匯報正常后方可送動力電,沒有瓦檢員的匯報任何人不得擅自送電。

      6、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㈤、當主扇停止運轉:

      1、因檢修、停電或其他原因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時,首先風機房值班員第一時間匯報給調度室,接著匯報給地面維運工區、本單位。

      2、礦井停風后各采、掘、開工作面帶班長、瓦檢員、副隊長要互相配合將工作面所有人員撤至采區或大巷的進風巷道,并在獨頭巷道安設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對口向調度室、安全值班室匯報情況,保持聯系,瓦檢員要將有害氣體檢查情況和自然風流情況及時向通風值班室和礦調度室匯報。

      3、通風監測組在監測到主扇風機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匯報通知調度室。

      4、調度員接到風機房值班員匯報時,詳細記錄下匯報人、時間、幾號風機、事故癥狀及事故原因。礦井不論何種原因,不論時間長短,主要通風機停運造成礦井停風,礦調度室必須立即向礦總工程師、礦長匯報,并通知當日值班長和機電、通風部門采取停風安全管理措施,停風區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由礦總工程師或當日值班長迅速決定人員是否全部撤出。調度員根據領導安排迅速派人前去檢查處理。并按領導指示及時向兩級公司調度匯報。 電話通知程序:

      ⑴調度主任、礦辦主任(立即安排車)

      ⑵機電科長、機電礦長(立即)

      調度室

      ⑶總工程師、礦長(立即)

      值班長

      ⑷地面維運工區區長、通風工區區長(立即)

      ⑸值班長、有關礦領導(立即)

      ⑹各隊組工作面人員撤到進風巷(立即)

      ⑺兩級公司調度室(20分鐘)

      5、主扇出現故障后,立即通知受影響的地點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把人撤到進風巷聽候通知,并匯報總工程師。根據總工程師的指示,迅速決定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在恢復生產時,調度人員要及時檢查總工程師與有關領導研究制定的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6、 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㈥、當礦井突然大系統停電:

      1、礦井大系統停電后,調度員首先要向地面變電所詢問清是什么故障造成停電的,各回路故障情況、主扇是否停止運轉。

      2、若主扇運轉正常,各開掘工作面帶班長、瓦檢員、安全員要互相配合將工作面所有人員撤至采區或大巷的進風巷道,并在獨頭巷道安設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對口向調度室、安全值班室匯報情況,保持聯系,瓦檢員要將有害氣體檢查情況和瓦斯情況及時向通風值班室和礦調度室匯報。

      3、通風監測組在監測到井下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時,必須立即匯報通知調度室。

      4、調度員接到礦井大系統停電匯報時,詳細記錄下匯報人、時間、顯示故障原因。調度員把顯示故障原因電話匯報相關領導和科室,根據領導安排迅速派人前去檢查處理,聯系電業局或水電中心。電話通知程序:

      ⑴調度主任、礦辦主任(立即安排車)

      ⑵機電科長、機電礦長(立即)

      調度室

      ⑶總工、程師礦長(立即)

      值班長

      ⑷地面維運工區區長、通風工區區長(立即)

      ⑸值班長、有關礦領導(10分鐘以內)

      ⑹3.5KV變電所、電業局(立即)

      5、礦井大系統停電后,調度室立即通知受影響的地點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把人撤到進風巷聽候通知,并匯報總工程師。根據總工程師的指示,迅速決定人員是否全部撤出。在恢復生產時,調度人員要及時檢查總工程師與有關領導研究制定的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各開、掘工作面對照局部通風巷道停風管理規定執行。

      6、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㈦、當井下匯報某處瓦斯嚴重超限、瓦斯監測故障:

      1、礦井監控機房(中心站)值班員發現 井下瓦斯超限報警、監測系統無數據,瓦斯曲線不正常及主(局)扇停風、饋斷電報警等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向通風調度、礦調度匯報,并做好記錄。

      2、當調度室接到井下任一地點瓦檢員或付隊長匯報有瓦斯超限時,調度員要立即通知井下人員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同時匯報調度主任、總工程師、礦長、通風工區區長、有關領導及科室。

      3、瓦斯監測故障引起探頭超限報警,匯報總工程師、通風調度并按總工程師的指示辦理,安排瓦檢員人工檢查核實(探頭有無假報、誤報情況)。電話通知程序為:

      ⑴調度主任(立即)

      調度室

      ⑵總工程師、礦長(立即)

      值班長

      ⑶通風科長、通風工區區長(立即)

      ⑷值班長、有關礦領導(立即)

      ⑸各隊組工作面人員撤到進風巷后及時匯報調度室

      ⑹兩級公司調度室(20分鐘)

      4、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礦井監控機房(中心站)值班員也必須將事故處理情況及時匯報調度室。

      ㈧、采、掘機械事故匯報程序:

      1、首先事故單位現場副隊長必須第一時間匯報礦調度室,接著匯報本隊組。調度員接到匯報時,詳細記錄下匯報人、時間、地點、設備名稱、損壞程度、現場有無配件備用。調度員根據事故處理情況按照事故類別,把事故影響的程度,電話通知到相關領導和科室,同時按照事故搶修管理制度通知有關人員入井搶修。電話通知程序:

      ⑴調度主任、調度副主任(立即)

      ⑵機電科科長(立即)

      ⑶機電礦長、生產礦長(2小時以上)

      ⑷值班長(立即)

      調度室

      ⑸供應科(立即問清有無配件)

      值班長

      ⑹機電搶險組人員(2小時以內)

      ⑺事故單位、機分廠(立即)

      ⑻礦長 (4小時以上)

      2、當事故處理完畢或進一步擴大時,事故單位和受事故影響單位的安質副隊長負責及時將事故處理信息反饋到調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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