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小型電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8-31 14:20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電科小型電器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指示、指令、三大規程和礦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管理小型電器的領用、建帳、發放、修復。
3、負責對小型電器使用情況監督檢查。
4、及時提交小型電器及配件需用計劃。
5、搞好小型電器的修復利用工作,充分利用報廢小型電器上有利用價值的零部件。
6、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7、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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