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主管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科主管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指示、指令、三大規程和礦各項規章制度。
2、在科長領導下,全面負責機電科技術管理工作
3、組織編制機電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礦井機電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4、協助科長根據礦井的生產計劃,編制設備檢修計劃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5、及時對現場機電管理進行技術指導,開展好相關的工作。
6、在機電副總工程師的組織下,編制機電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7、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8、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等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9、協助其他專業編制采、掘等工作面的配電設計和電氣整定計算,保證采、掘等工作面供、配電的合理性。
10、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及時向機電科科長匯報,提出處理意見。
11、協助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長搞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2、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礦井機電技術管理狀況,向機電科科長提出具體意見。
13、負責礦井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14、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5、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