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爆破引起瓦斯、煤塵燃燒和爆炸的措施
防止爆破引起瓦斯、煤塵燃燒和爆炸的措施
1.加強礦井通風管理,確保供給井下足夠的新鮮空氣,及時稀釋、排除瓦斯和煤塵,為安全爆破創造條件。
2.重視局部通風,局部通風機安裝位置合理,嚴禁掘進工作面出現循環風等隱患。
3.嚴格控制采掘工作面爆破處高冒瓦斯及上隅角瓦斯,確保采掘工作面安全爆破。
4.貫穿巷道爆破,在被貫穿巷道相距15m時,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的掘進,停掘的巷道必須保證正常通風,在即將貫通之前,還必須再次檢查瓦斯、煤塵。
5.認真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6.在老空區、積水巷道和地質構造帶附近的特殊地點爆破時,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等有關規定,發現細微的異狀,都必須停止爆破并采取安全措施。
7.用爆破法破碎井下大塊巖石時,嚴禁采用糊炮或明火爆破,必須進行打眼,用正規的爆破方法進行破碎,但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m。
8.井下嚴禁用明火爆破。
9.裝藥前,必須將炮眼內的碎煤粉清除干凈,防止爆破引燃煤塵而造成災害。
10.裝藥時,必須同時裝填水炮泥,在水炮泥以外至炮眼眼口用軟硬適度的固體炮泥填充,填充長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11.爆破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雷管和炸藥。
12.嚴格控制炮眼的裝藥量,不致因裝藥過多而引起爆破事故。
13.爆破前,必須執行對工作面進行防塵制度,防塵系統不完善或防塵系統不供水,嚴禁爆破。
14.處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采用松動爆破時,必須采用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礦許用剛性被筒炸藥或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每次爆破只準使用l個煤礦許用電雷管,最大裝藥量不得超過450g;爆破前必須檢查溜煤(矸)眼內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間的瓦斯;爆破前必須灑水。
15.在采掘工作面爆破前,必須對支架進行全面加固,防止因爆破打垮支架造成煤塵飛揚和冒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