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科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通風科主任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科長的領導下,對科室的“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負責。科長不在單位時行使科長的權利。
2. 制定、實施礦井有關 “一通三防”發展規劃、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切合礦井生產實際情況。
3. 每月進行一次“一通三防”隱患排查,確保通風系統穩定、可靠,通風技術參數合理,各工作面風量滿足需要,確保“一通三防”無死角 。
4、經常深入井下監督檢查“一通三防”制度、標準、措施的落實情況,
5、嚴格執行“一通三防”各項管理制度、標準及考核辦法,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6、總結、分析、研究“一通三防”技術管理經驗,提高對自然災害的預測、預報、監測手段,總結規律,提前制定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杜絕“一通三防”事故發生。
7、嚴格按照“一通三防”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組織驗收,對驗收的施工質量全面負責。
8、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業務培訓,檢查各隊組“一通三防”培訓情況,對提高全礦職工“一通三防”安全意識負責。
9、參與“一通三防”事故追查,當發生“一通三防”事故或排除重大安全隱患時,趕赴現場搶險救災。
10、及時向上級領導提出“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合理化建議,不斷完善“一通三防”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