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口煤礦煤電鉆綜保、信號照明綜保檢修、維修管理制度
馬口煤礦煤電鉆綜保、信號照明綜保檢修、維修管理制度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煤電鉆必須使用設有檢漏、漏電閉鎖、短路、過負荷、斷相、遠距離啟動和停止煤電鉆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煤電鉆綜合保護裝置及信號照明綜保檢修內容:
1. 日檢
1)零部件是否齊全、完整、緊固;
2)觀察窗是否清潔,無破損;
3)指示燈色是否清晰,并符合規定;
4)電源蓋板、危險牌是否齊全;
5)過載、短路、漏電保護裝置是否齊全,整定是否合格,動作是否靈敏;
6)熔斷管是否完整無損傷,固定牢靠;熔體選用是否合適;
7)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銹蝕及油漆,應涂防銹油處理;
8)隔爆接合面上的螺栓是否緊固齊全,同一部位的螺栓規格是否一致;
9)電纜吊掛、接地線是否合格。
2.月檢
1)外殼、托架有無明顯變形,有無嚴重銹蝕;
2)接觸器絕緣有無損傷,觸頭接觸是否良好,消弧裝置是否齊全完整,接觸器吸合有無噪音;
3)變壓器及導線絕緣有無損傷、老化;
4)搖測絕緣電阻;
5)機械、電氣閉鎖是否齊全可靠;手柄在停電位置時,觸頭是否帶電(觸頭不許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