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隆安煤業探掘(回采、抽放、通分、注水)分離管理制度
泰山隆安煤業探掘(回采、抽放、通分、注水)分離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探放水工作,探明我礦及周邊礦區的水文地質情況和采空區積水情況,按上級要求我礦制定完善了防治水各項制度,健全了各類圖紙,完善了十五種臺賬。在防治水工作中為嚴格執行“有掘必探、探掘分離”原則,實現探掘分離規范化和標準化,實現“防治水五專”,即:專業探放水機構、專項防治水制度、專門探放水隊伍、專業技術人員、專用探放水設備,實現煤礦探放水探掘分離、現場驗收閉合管理工作規范化,特編制本管理制度。
1、探放水隊工作由礦總工程師全面負責,地測科具體負責探水隊的鉆探工作。
2、探放水人員,在探放水前必須認真學習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設計、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
3、探放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探放水技術培訓并取得培訓資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4、探放水隊要堅持“有掘必探”的原則,做到“物探先行、鉆探跟進、探掘分離、不探不掘”。
5、地測科要對探放水隊每個工作面的鉆探進尺進行驗收,建立探放水記錄牌板,按時班報(原始記錄)、日報審閱和允許掘進(停掘)數據,嚴格執行允許掘進(停掘)通知單制度。
6、探放水隊必須按時將當日、當班鉆探進尺日報表,報送地測科,經防地測科審查滿足設計要求,達到探水目的后,經地測科科長、總工程師簽字后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才能將探水巷道移交掘進隊施工。
7、探放水隊人員要不斷加強設備使用與維修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鉆探設備的結構、性能及操作要領,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8、井下啟動開關必須上臺上架,電纜吊掛整齊,施工現場保持整潔。
9、井下鉆探設備必須掛牌管理,落實責任到人,經常檢查與維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鉆機必須安設在頂板完好、支護齊全、斷面達到設計要求的地點。
10、鉆進時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鉆機,并做到“一看”“二聽”“三及時”。即看操作(檔位)把手震動、給進壓力和進尺速度,看泵壓表及回水情況,看水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11、鉆機必須按要求固定,壓柱齊全并用10號鐵絲聯在一起。
12、鉆進過程若發生機械障礙或突然停電,應立即拉動動力開關,用人力將鉆提到安全孔段,以免埋鉆。
13、施工人員必須穿戴整齊,扎緊袖口褲腳,以防鉆桿纏住傷人。
14、未盡事宜嚴格按《煤礦防治水規定》中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