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溝煤礦地測資料、技術報告、審批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12 16:25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地測科所提供的資料必須有編制、描繪、校審,并經科長和礦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方可生效。
2、由地質專業提供的資料必須有地質主管及工程師簽字、審核,并經科長、礦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方可生效。
3、由測量專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經過測量主管工程師簽字、審核,并經過科長、礦總工程師審批簽字后,方可生效。
4、向礦外單位提供的地測資料,除履行上述各項程序外,還必須經礦長審批簽字后方可提供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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