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溝煤礦安全生產聯系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7-12 16:25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質工作:
1、掘進巷道遇見地質變化,應及時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匯報礦總工程師及有關單位。
2、由于地質變化可能造成不安全隱患,除在地質說明書中說明外,還應以書面文字通知生產單位和有關礦領導。
3、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編制回采工作面地質說明書送有關單位和有關領導。
二、測量工作:
1、貫徹通知書必須及時下達,煤層巷道提前20米-30米,巖巷提前15米-20米。
2、各種通知書下達后,如發生變化,應立即下發補充說明書。
3、施工巷道周圍15米范圍內如有舊巷,采空區必須以隱患通知書形式,或預防通知書形式經礦有關領導簽字后下達給施工單位和有關監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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