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白鎮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責任書
為營造2012年馬白鎮煤礦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夯實煤礦安全工作,落實安全生產目標,有效防控各類安全事故,確保煤礦安全生產長治久安,為更好地履行主要負責人的職責。法人代表與主要負責人鑒定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責任(40分)
1、認真帶頭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州、縣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國務院446號令、總局33號令、《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嚴格執行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
2、對所管理的礦井負安全工作全盤主要責任,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3、組織制定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年度生產工作計劃、職工培復訓計劃、各工種崗位責任制修訂、制度的修訂、各管理機構組織人員文件、重特大應急議案編制等工作。
4、認真抓好礦井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安排工作,督促處理排除各類安全隱患的治理工作,做好各項組織協調工作。
5、督促落實執行國家煤礦行業的法令法規、規定及礦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考核方案。
6、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中的目標執行。
7、對全礦的安全生產進行組織檢查、驗收和考核。每星期至少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議。
8、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組織制定有效措施,確保各項指標如期順利完成。
二、安全工作目標(60分)
2、堅決杜絕瓦斯、粉塵、水、火、頂板、機電、運輸等重大事故,控制指標為零;
3、年度力爭將重傷事故控制在零、輕傷事故控制在3起以下;
4、杜絕一次損失萬元以上的設備事故;
5、加強火工品的管理,杜絕火工品丟失、失竊等現象,控制指標為零。
6、杜絕嚴重“三違”、一般“三違”指標控制在三人以內。
7、按馬白鎮煤礦計劃保證如期順利完成各項指標。
三、獎勵
1、以全年管理安全事故為零為達標,以全年各項指標任務完成為達標,獎100%。
2、以全年一般輕傷事故不超三起以上獎80%;四起以上六起以下獎60%。
3、較重特大事故以上者不予獎勵。
四、處罰
因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嚴肅查處,按事故損失總和罰30%,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考核方:馬關縣馬白鎮煤礦 被考核方:馬關縣馬白鎮煤礦
法人(經理)簽字: 礦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