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煤礦瓦斯檢查員交接班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2-06-24 14:37
來源:煤礦安全網
馬龍煤礦瓦斯檢查員交接班制度
一、瓦斯檢查員執行指定地點交接班。
二、交接班地點由安全科按井下通風、瓦斯等實際情況而定。重點瓦斯管理地點(區域)執行現場交接班。出現瓦斯異常情況時執行現場交接班。
三、交接班執行交接班簽字,不準由他人代簽。
四、交接班時交班人要把當班本區域內的通風、瓦斯、防塵等情況詳細交代給接班人員,重點問題要填寫在瓦斯檢查手冊記事欄內。
五、瓦斯班長要將本班遺留的問題填寫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并向接班瓦斯班長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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