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車房室內墻壁粉刷期間機電設備防護安全(技術)措施
一、作業名稱:絞車房室內墻壁粉刷期間機電設備防護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三、施工負責人:盧振義、粉墻施工隊長
四、主要參加施工人員:粉墻施工隊、絞車司機、車房電工、車房機修工
五、主要工作內容:
1、粉刷工作期間對絞車房設備進行停電、閉鎖。
2、對絞車房電機、液壓站、潤滑泵站架設防護架、對它設備遮蓋。
六、工作標準及要求;
1、要求所制作的防護架要有足夠的強度,對其它設備的遮蓋要嚴實。
七、施工方法步驟:
1、首先向調度室匯報,得到允許后,對主控臺進行停電,再由絞車房電工對高、低壓電路停電、閉鎖。并由電工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進行施工。
2、利用礦內現有材料在電動機、液壓站、潤滑泵站上面架設防護架(防護架不但要有足夠的強度對設備進行可靠的保護,而且要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及通風)。
3、在防護架上擔上木板,在木板上鋪上舊皮帶,確保電動機、液壓站、潤滑泵站安全。
4、每天粉墻前由車房當班電工對絞車房和電控室內電器設備進行停電、驗電,確認具備安全條件以及電阻器已冷卻時,方可同意粉墻施工隊開始工作。
5、粉墻施工隊長必須在得到車房電工許可后,方可組織人員對設備進行遮蓋后開始粉刷墻壁。
6、粉墻施工隊長在每天收工時,要組織人員拆除設備上遮蓋物、清理施工現場,必須保證提升系統能夠正常安全運轉。
8、絞車房電工確認設備及電阻器上無妨礙設備運行的物件,達到送電條件時,對設備進行送電。
9、絞車送電后,絞車司機要對各種保護進行試驗,確保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7、開車前絞車司機要對絞車房及電控室進行巡視,確認設備上遮蓋物已拆除,絞車可以安全運行時向調度室匯報,經調度室同意后,試車2—3趟,確認無誤后,方可恢復正常提升。
10、施工完畢后,施工負責人需等設備運轉正常后,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1、凡參加施工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班前會,認真聽取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并在安全技術措施上簽字留名,凡未簽字留名或精神狀態不佳者,一律不得參加施工。
2、凡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熟悉整個施工過程,了解施工步驟,做到心中有數。
3、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向調度室匯報,在得到調度室允許后方可施工;施工完畢后向調度室匯報施工完好情況,并聽從調度室指揮。
4、在停、送電時,必須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停電后要用與電源電壓等級相符合格的驗電筆進行驗電,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嚴禁私自送電,停電地點要有專人看管,并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送電時車房及電控室內禁止閑人逗留,操作人員必須用好絕緣用具,按操作規程操作。
5、施工負責人要對施工進行安全監督,施工人員要聽從負責人的統一指揮,不聽從者不準參加施工。
6、在焊接防護架時要對設備進行遮擋,防止火星碰到設備上及有油污的地方。
7、遮蓋設備時要注意安全,確保安全后方可對設備進行遮蓋。
8、設備遮蓋一定要嚴實、牢靠。
9、施工中堅持“施工不開車、開車不施工”的原則。
10、施工過程中停送、電,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11、施工完畢后,施工負責人要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保證施工質量,不留隱患。確認無誤后,清理現場,并向調度室匯報。
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會審意見
措施名稱絞車房室內墻壁粉刷期間機電設備防護安全(技術)措施
主持人時間地點
會審意見:
主審:
時間:
單 位 安檢科機運科 調度室 機電隊
姓 名
機電、運輸安全(技術)措施貫徹情況記錄
措施名稱絞車房室內墻壁粉刷期間機電設備防護安全(技術)措施
貫徹時間地 點
主 持 人貫 徹 人
被貫徹人簽名
序號姓名簽名備注序號姓名簽名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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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記錄應到實到未參加人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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