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益煤礦絞車工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2-06-11 23:36
來源:本站原創
1、絞車工(Φ0.8m及以上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對自己崗位安全工作負責,絞車工按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并對本崗位安全負責。
2、工作前檢查好信號、機械和電氣設備等部分及安全護裝置是否靈活可靠,各部零件是否牢固,鋼絲繩是否有無斷絲變形,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并做好檢查和交接班記錄。
3、運轉時注意運轉聲響,隨時觀察儀表指示情況,以及軸承和電機溫度的變化,潤滑系統的供油情況,保證安全正常運轉。
4、信號不清不開車,堅決做到不開糊涂車,中途停車不得松剎,下行車時,必須帶電運行,不準放飛車,車在運行中不準離開操作臺,在下山有人時,嚴禁放車,做到“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
5、提升下山檢查維修時,要按規定的信號開車,使用新的信號必須由檢修人員自己規定自己的復位。
6、要精通業務,鉆研技術,細心維護保養設備,做到“三好(用好、管好、修理好)、四會(會使用、會保護、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提高設備完好率。
7、由于自己工作失職,造成惡果,追究絞車工司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