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隆煤礦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5-13 17:29
來源:本站原創
礦屬各單位應依據本隊工種劃分按工種編制操作規程,并裝訂成冊。
二、操作規程應涵蓋各工種作業從準備工作至進入現場作業到作業結束全部過程的各個環節,確保作業安全及合理操作。
三、操作規程的編制應涵蓋所有參與作業工種,不得出現遺漏現象。
四、操作規程編制完成后,應提交各相關專業部門,進行聯合會審,并對會審中提出的問題進行修訂。
五、會審結束持修訂完畢的操作規程,應由本隊主管技術員及隊長進行簽字,并報送礦相關專業部門及礦總工程師進行審批后執行。
六、審批完畢的操作規程應組織全部相關工種人員進行學習貫徹,并進行閉卷考試,經閉卷考試合格人員方允許上崗。
七、操作規程考試完畢,應造冊記錄成績,并裝訂試卷,存檔備查。保留期限一年。
八、經初次學習考試合格后的相關工種人員,應由隊里組織每三個月進行重新貫徹學習,并組織閉卷考試,記錄成績裝訂成冊備查。成績不合格人員不能上崗。
九、操作規程必須每年提報礦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重新會審修訂,履行報批手續,否則要對相關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主管進行處理。
十、重新進行會審修訂的操作規程學習貫徹考試的程序與新編制操作規程有關要求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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