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興煤礦運輸隊礦車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2-05-03 15:17
來源:本站原創
為了加強我礦運輸管理,并提高礦車利用效率、保證運輸安全、保證班班有車用、損壞有人賠,特作以下規定:
1、 礦上所有礦車統一由機運隊負責檢修管理,各隊在使用礦車時,必須有運輸隊長簽字的派車單。不經機運隊長同意私自使用礦車,發現一次按每輛礦車50處罰。
2、 各隊在使用礦車過程中,不得把礦車箱與礦車架私自拆開,并丟棄一旁。發現一次處罰50-100元,若因礦車私自拆開而引起的運輸事故由使用單位全部承擔。
3、 把鉤工必須每天清查井下個車場及地面礦車數量,確認使用單位是否按時交還礦車。發現未交還礦車者,以未交還一輛處罰使用單位50元計。同時檢查各礦車的完好狀況并作記錄,不完好不得使用,及時送修。
4、 各隊在使用礦車時不得亂停亂放亂掀,造成礦車變形、損壞的。使用單位承擔所有的修理費用(按每輛500元計),同時處罰使用單位50-100元罰款。
5、 各隊使用礦車運輸材料和回收井下物資時,礦車不得在井下停放超過一天時間,如有需要必須在中午調度會時說明,運輸隊長認可后方可繼續使用,否則超期不交還礦車的按每輛礦車50元處罰使用單位。
洪興煤礦運輸隊
2012年4月9日星期一
上一篇:五一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匯編
下一篇:煤礦調度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