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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達煤業調度室管理制度總匯

    作者:佚名 2012-03-16 22:37 來源:本站原創

      新達煤業調度室管理制度總匯

      山西沁新集團新達煤業有限公司

      異常情況請示匯報制度

      在煤礦安全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異常情況,為了更好的充分發揮各級干部的管理職能,集思廣益、周密安排異常情況下的各項工作,預防各類事故,減少窩工、浪費,結合公司《生產、異常情況報告的規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調度室(值班調度員)要全面掌握井下采、掘、機、運、通風各環節的運行狀況,認真聽取各級人員的匯報,全面收集和掌握各類信息,提高自己對異常情況的分析判斷能力。

      二、調度員要本著忠實于公司,忠誠老板,對上級高度負責的態度,站在全礦安全生產的高度上,認真組織、協調,及時落實處理各環節存在的問題,盡可能的減少異常情況(如因設備管理不善、接地、過流、停電、停風、施工組織不合理)造成的重大影響或事故

      三、為加強異常情況報告與處置工作的及時性和安全性,調度員在掌握如下幾方面信息后,做好記錄及時向主任(總工)、正副礦長報告,并匯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

      1、有計劃停、送電,操作前后和無計劃停電后影響時間,送電程序,井下有無重大變化。

      2、有計劃全礦停產前和無計劃停產后。

      3、任一隊組改變作業地點前或采、掘工作面搬家開工前。

      4、任一工作面改變采煤方法或改變支護方式前以及變更作業計劃后,出現的一些異常情況。

      5、煤礦井下工作面個數的增加或減少前。

      6、煤礦井下任一區域調整通風系統前或巷道貫通前,先通知通風科(瓦檢隊)及技術科,系統調整前后匯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

      7、井下任一地點發生瓦斯集聚及排放瓦斯前,先通知通風科安排專人入井跟班監督,排放(處理)前后及過程及時匯報公司煤礦事業部調度室。

      8、任何一種作業安排或施工作業方式要同《安全規程》沖突前,先匯報礦安全科、技術科(總工程師)請示礦長,而后匯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

      9、井下任一采掘工作面將水患區域有透水征兆時,先匯報安全科、技術科、礦長,確定處理方案,同時匯報公司煤礦事業部調度室。

      10、投用任何一種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產品前。

      11、供用電方式調整前以及雙回路之間切換前,先匯報機電科、技術科(總工程師)、安全科、調度室,然后派專人監督。

      12、任何地點安排有帶危險性的臨時施工改造、維修、檢修項目前。

      13、發現有重大隱患時。

      14、安全監控和工業監控系統要調整或改變以前以及發生較大故障時。

      15、安全監控系統及裝置在搬遷、調試、更換前。

      16、各類保護不能正常使用或各種功能甩電停用時。

      17、其他一切要發生與《煤礦安全規程》相抵觸的情況下。

      18、機電、運輸發生故障,采掘工作面頂板異常變化時。

      四、值班調度員在接收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匯報公司煤礦事業部調度室,報告礦長(總工程師),沒有明確的措施或上級命令,不能盲目指揮,否則承擔相應責任,發生重大不安全隱患,必須經相關部門人員迅速處理,或事故要按程序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五、如發現調度員對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一次當月考核扣2分,處30-50元罰款。

      六、相關科室,負責接到異常情況要及時到調度室認真詢問、查找、分析原因,必要時安排專人入井現場調查處理。

      七、異常情況請示匯報流程圖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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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故 匯 報 制 度

      事故是違背人愿的變故和災禍,是人們所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事實。及時匯報對處理事故、解決事故、搶險救災起著最基礎的決定性作用。調度員在接到事故的匯報后必須上報有關領導,充分利用調度系統,用電話、電傳的快速辦法報告上級和主管部門,原則上要求全過程有錄音系統。

      1、值班調度員在接到一線事故后,首先緊急匯報主任、值班領導、礦長及煤礦事業部調度室,并將應急措施、安排意見做好記錄,詳細說明事故地點、范圍、人員撤退(受傷)情況、人數。

      2、及時進入錄音系統依程序上報公司煤礦事業部調度室,通知安全科、技術科、通風科、機電科、地測科及監控室負責人緊急到現場。

      3、通知辦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和督查工作。

      4、及時安排各科室值班人員及其它值班人員到現場或待命。

      5、檢身員必須將班中因傷而中途出井人員報回調度室。

      6、值班調度員必須按規定上報,有隱瞞、虛報、故意推遲、不報,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人以責任制考核處分。情節嚴重的上交有關部門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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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 工 品 管 理 制 度

      為了切實加強我礦火工品管理力度,規范領、運、退各個環節及井下使用秩序,嚴防丟失或引發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各隊要明確火工品領、運及包配引藥的責任人,經礦安全科,保衛科組織相關知識的培訓、學習,按需開取領料單。

      二、火工品管理人員絕不能穿化纖衣服,不能同時攜帶帶電體或長柄利器工具,以防損壞容器。

      三、所領火工品必須裝入專用容器,不能使用其它鐵制、化纖類容器,不能在地面任何地方逗留、亂存亂放。

      四、入井時,雷管運送人員與炸藥運送人員必須間隔15分鐘,相距不得少于50米且不得在人員集中期間出入井。

      五、入井后及時放在指定存放點(雷管存放點與炸藥存放點之間相距不得少于20米)并必須保持箱體完好,無破孔活面。

      六、火工品在井下存放時必須避開電氣設備、淋水。且在支護完好的地點。

      七、包配引藥時,必須避開炸藥存放區域不少于20米,且無靜電影響。

      八、加工引藥時,抽取的雷管應先扭結腳線,用竹簽(木筷)鉆孔裝入炸藥卷封口端,嚴禁用雷管直接插入藥卷。

      九、包好的引藥應及時裝入引藥箱,不得散亂擺放,摟抱運送,不得隨身攜帶雷管,引藥進入工作面。

      十、包配的引藥要按工作面布置炮眼數量,不能多包。特殊情況所剩的引藥,必須及時取出雷管各歸專用容器內,不能藏在其它地點,在工作面裝藥期間專人負責看管,嚴防丟失。

      十一、炮后一旦發現拒炮、瞎炮必須二次處理,如確認未爆破要及時補炮將廢雷管收集并交回炸藥庫。

      十二、瓦檢員負責井下管理及實用數量清點,檢身員負責清退數量清點,值班調度員進行核實(領用數量=使用數量+清退數量)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安全科處理相關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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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 破 管 理 制 度

      爆破是煤礦生產中主要的破煤方式,也是我礦重大安全隱患之一,為進一步規范爆破材料領用、運送、保存、使用,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放炮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了解雷管、炸藥的性能原理,有責任心,嚴格按有關規定裝配引藥,且能按作業規程規定進行裝藥放炮。

      2、放炮母線長度不得小于100米,且無破口,放炮時隨用隨掛,一般與電纜分掛,特殊情況掛在電纜下方30厘米處,炮后盤好,扭結短路。

      3、電雷管必須由放炮員親自運送,炸藥在放炮員監護下由他人運送,運送時應避開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等人流高峰。

      4、電雷管與炸藥嚴禁放在同一木箱內,嚴禁將爆破材料放在衣袋內,領到爆破材料后,應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中途逗留。

      5、不得提前班次領取爆破材料,不得攜帶爆破材料在人群聚集、有熱源、電流的地方逗留。

      6、爆破材料入井后必須及時歸箱加鎖,箱子統一使用木質材料箱,容積略大于班使用量。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無淤泥淋水、避開機械、電氣設備的地點,且必須存放于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采煤面不得存放在超前支護內)。雷管、炸藥箱之間大于20米,并實行掛牌管理。

      7、裝配引藥必須由放炮員操作,不得由他人代替,裝配引藥必須在頂板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體的地點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裝配引藥,一個起爆藥卷只準插放一個電雷管。

      8、起爆藥卷的數量以當時工作面爆破需要數量為限,用多少裝多少。裝配好的起爆藥卷必須放在專用的木箱內 ,并清點數量加鎖,嚴禁亂認亂放,嚴禁與炸藥存放一處。

      9、嚴格按爆破說明進行裝藥,嚴禁裝蓋藥、墊藥。

      10、嚴禁使用不同廠家生產的、變質的雷管以及受潮炸藥。

      11、嚴禁在同一工作面使用2臺發炮器,發炮器由瓦檢員隨身攜帶保管。

      12、炮眼深度及泥封嚴格按《安全規程》第329條執行,炮泥必須封滿填實,嚴禁用煤塊、矸石填炮眼,充填時由輕而重,防止雷管脫離藥卷,有水的炮眼用防水袋。

      13、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連接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煤溜等導體接觸。

      14、爆破前后,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即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檢員必須對工作面通風、瓦斯、二氧化碳、頂板支護情況進行全面認真檢查,堅決做到“十不裝藥,十不放炮”。放炮前瓦檢員對本次爆破的使用雷管數量及時登記,對炮眼充填認真監督、檢查。

      15、嚴格執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即放炮前,放炮員將警戒牌交給班組長,由班組長檢查工作面煤壁、頂板、支護等,確認安全后,將警戒牌遞交給警戒員到所有可能進入放炮地點的巷道口設立警戒、并將所有人員撤離之安全地點,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將放炮命令牌交給瓦檢員,瓦檢員經過檢查工作面通風等情況,確認安全后將自己攜帶的放炮牌交給放炮員,并且把上述人員在班檢表上簽字后,放炮員方可連線、充電、爆破、炮后各牌歸還原人。

      16、炮后十分鐘,待工作面炮煙吹散,瓦檢員、班組長認真檢查棚架、頂幫情況,及時修復處理,如發現拒炮、瞎炮現象要及時匯報調度室,查明原因,按有關規程措施正確處理,嚴禁用手鎬刨或打眼法往外掏,不得將殘眼加深使用。當班問題及時處理不留隱患。如未處理,要做好明顯標志,當面交接清楚,未處理之前,禁止做任何同瞎炮無關的工作。處理后放炮員要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沒有爆炸的雷管,及時交回爆破材料庫。

      17、掘進工作面實行全斷面一次爆破,采煤工作面實行一次打眼一次裝藥連線放炮,嚴禁放糊炮、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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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 度 垂 直 指 揮 系 統

      為進一步明確生產指揮職責,保證各環節、各系統能規范、安全、協調、有序運行,杜絕指揮混亂,步調不一致,消除管理上的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單位必須在調度室的統一指揮下運行,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權組織可能影響整體運行的工作。

      2、各部門因故需在系統范圍內實施、組織作業時,必須按程序制定安全措施,填寫橫向聯絡單,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由調度室統一安排指揮執行。

      3、各業務科室在進行改變系統、影響系統運行時或大規模檢修作業時,必須提前一天提出申請,經各科室、總工、礦長及煤礦事業部批準后,制定安全措施,方可有調度室統一指揮執行。

      4、各部門的施工組織計劃(技術部門:包括開口、過斷層、過空貫、強放頂、采煤工作面收尾、筑水倉等施工;通風部門:包括通風設施風門、風橋、風窗、密閉、測風站、風量調節、停風、改變滅塵系統等;機電部門:包括停電、送電程序、有計劃檢修設備、更換主要設備、檢測保護等)必須出具橫向聯絡單或施工組織單,開口、初采或大型設備檢測完投用時,還應有驗收單,安全技術措施,并由相關人員審核、簽注同意意見后,調度室方可執行。否則,嚴禁指揮作業。保證指揮有依據,形成指揮上的嚴密性。

      5、各業務科室必須提供有效的手續,否則影響安全生產其責任由業務科室負責人承擔。

      6、特殊情況由于時間緊急,無法履行手續 ,調度室有權臨時決斷,及時采取指揮措施、手續,事后由相關科室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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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組織、開工驗收制度

      根據公司“一責三化”管理體系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各隊組單項、單位工程的施工程序,使各科室合理組織、安排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單項、單位工程必須提前48小時(特殊情況提前8小時)使用《施工通知單》通知各科室,最后由常務副礦長批準。

      2、《施工通知單》必須由業務科室詳細填寫施工時間、隊組、施工內容,必要時附施工示意圖,使各科室對施工項目有直觀了解。

      3、各科室接知后,根據各自業務保安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①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并經相關部門及領導會審)等,施工前組織相關人員學習。

      ②施工材料、設備的準備。

      ③通風、供電、運輸、供液、排水、防塵系統的準備。

      ④安全設施的配備(行人過橋、滅火器材、護欄等)。

      ⑤施工人員、監護人員的調整。

      4、各科室必須在《施工通知單》規定施工時間前做好相關準備。

      5、施工前,相關科室要組織各科室進行開工驗收,各科室負責人必須安排專人按規定時間共同進行現場檢查驗收,檢查各系統是否合理、安全,安全設施是否到位,不合規定的要現場組織整改,合格后驗收人員在《開工驗收單》上簽字經礦調度室上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批準安排后,隊組方可組織生產。

      6、施工工程中,如需改變施工方案或各系統有變化時,施工隊組必須提前申請,由相關業務單位提前申請并經審核,制定相應變更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經總工程師審批后發文,并組織人員學習后開工作業。

      7、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書面通知相關業務科室,由相關科室統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施工隊組憑借《驗收單》予以結算。

      8、主管科室必須以橫向聯絡單或通知單的形式通知相關科室進行開工、竣工驗收。

      9、各驗收單位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驗收,并書面報調度室,凡因驗收不及時或匯報不及時,影響隊內作業的,予以相關科室負責人50-100元的經濟處罰,屢次加倍處罰。

      10、各單位必須對照行業標準并結合礦實際情況,自制表格,嚴格驗收,因驗收不仔細,應付差事,造成安全隱患及重大損失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1、施工組織、開工、竣工驗收必須以書面手續為準,各科室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驗收、誰負責”的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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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橫 向 聯 絡 制 度

      為進一步貫徹公司“一責三化,六大系統”管理體系要求,規范我礦各部門之間業務往來程序,提高辦公效率,做到協調統一,有依有據,避免相互扯皮、責任不明確現象,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生產科室、后勤科室在日常業務工作中,需跨部門協調作業事項,必須填寫部門橫向聯絡單,詳細寫明需協作事項、事由、時間及相關要求,并加蓋本部門公章,無章視為無效。

      二、涉及生產系統事宜,各部門橫向聯絡單統一開往生產調度室,由負責人簽字后,再由生產調度室統籌安排,開具橫向聯絡單或任務單到主辦部門,由負責人簽字接收。

      三、涉及后勤系統事宜,各部門橫向聯絡單統一開往企管科,由負責人簽字后,再由企管科統籌安排,開具橫向聯絡單或任務單到主辦部門,由負責人簽字接收。

      四、嚴禁各部門間口頭聯系,無真實憑據口頭聯系的任務,在要求時間內未完成時,責任由下任務方承擔。

      五、各部門有權拒絕口傳任務。

      六、生產調度室,企管科在接到原始聯絡單時協調安排,因安排不及時影響工作,給予負責人50元經濟處罰。

      七、聯絡單開具時一式兩聯,本單位必須存留一聯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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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 度 班 前 會 制 度

      班前會是井下生產(維護)作業任務安排、落實的主要渠道,會議的質量關系到各個環節運行,各隊組協調及安全管理效果,為保證班前會任務安排到位,標準責任明確,特定如下制度:

      一、參加班前會人員:

      1、每班必須有一名副礦長配合調度員按時開好班前會(已排序輪流值班)。

      2、調度員在準確掌握各作業點情況,酌情安排當班工作任務,以落實整改上班遺留問題及存在的不安全隱患為主,明確責任人,突出“不安全、不匯報,不準生產”。

      3、班前會必須明確班組長組織職能,安全員(瓦檢員)監督職能,運輸、機電服務職能。隊級干部的職責履行,強調工作面支護、開炮、運輸、停風、停電、送電程序的安全事宜,火工品管理及異常情況的匯報。

      4、參加人員:各隊必須由一名隊長參加,當班班組長、安全員(瓦檢員)必須參加班前會,在簽名表上簽注日期。不簽到視為不參加會議。

      5、開會時間:早班6:30-6:50,二班14:30-14:50,夜班22:30-22:50.

      6、開會前5分鐘,調度員必須對當班參加人員及時報到情況進行核實,對無故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人員作出處理,無故不開會的班長、隊長處100元罰款,其他人員50元罰款,遲到的處20元罰款。

      7、必須保持會議秩序,不準任何人抽煙、打盹、睡覺、私語,發現一次予以50元處罰。

      8、值班礦長要針對近期存在嚴重問題作出具體的強調,通報近期安全管理狀況及上級相關的制度。

      9、值班調度員組織宣讀誓詞,所有人員舉起右手拳頭宣讀《山西新達煤業有限公司安全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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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度室內部管理制度

      一,班制度:

      1、領導干部、副礦長以上干部夜間值班(執行礦制度)。

      2、調度室主任值班:

      調度室主任全天24小時值班制,以日為單位實施值班。負責調度室范圍的協調、組織、指揮、平衡職權;監督檢查值班調度的工作程序,行為規范;協調值班調度搞好值班期間的調度工作;組織督促值班調度員及下屬完成各自責任范圍的工作;審核各項日報、記錄、執行制度準確性和閉合性過程;熟悉掌握礦井上下各環境安全生產狀況后組織安排;協助礦長或值班領導完成礦級管理和涉外聯絡。

      3、值班調度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調度實施倒班制度。對本班范圍的安全生產組織、協調、指揮、平衡負直接責任。組織協調指揮當班安全生產過程,收集各種信息,準確實施指揮,完成各項規定記錄和報表,臺帳填寫,傳達上級指示、指令,貫徹各項規章制度,落實相關措施,協調各環節運作,并對當班所轄崗位責任的監督、檢查、指導。完成上情下達、下請上報工作,準確填寫交接班臺帳。

      主要任務:

      1、對當班工作任務的安排落實負責。

      2、對當班各環節作業人數的準確性負責。

      3、對當班隊長出入井時間匯報的登記(少一次扣一分)。

      4、對當班各隊領用材料的及時性負責(日清日結)。

      5、對當班領用火工品,上班清退火工品的核實(少一次扣一分)。

      6、每班必須對各作業點電話巡查不少于一次,以記錄為準。

      7、每月對班中問題按制度處理不少于5人次。

      8、夜間值班調度員、檢身員不能睡崗、晚崗現象,對夜間管理人員、隊長及其它人員的出入井做詳實記錄(少一次扣一分)。

      9、組織當班班前會,隊長不能無故缺席(入井人員除外),有事請假,否則按制度及時公布處理意見。

      10、落實隱患跟蹤反饋表。

      11、值班調度員每月入井不少于10次,內務員入井不少于15次,對違規違紀人員及時處理否則追究責任。

      12、每月述職,每旬寫總結,半年寫計劃。

      值班調度交接嚴格按提前20分鐘到,推遲20分鐘退的原則實施交接,必須交清接明本班井下各作業點,各環節運行情況,需協調解決的事情(包括已辦、未辦)交接當班存在的問題,可能發生因素預防。交接清當班發生的上級來文、來電、任務安排;交接清當班部門聯絡事項,涉外處理和待處理事項,督辦隱患排除,特殊工作進展情況,當班記錄、登記、信息收集、資料收發、傳閱事項。交清接明值班范圍辦公設備的運行情況,辦公設施的清點收錄事件儲存位置等事項,做到每班人員心清目明,有序指揮。保證記錄齊全,衛生清潔。

      二、事故匯報制度及考勤管理制度

      事故是違背人愿的變故和災禍,是人們所不愿意看到和接受的事實。及時匯報對處理事故、解決事故、搶險救災起著最基礎的決定性作用。調度員在接到事故的匯報后必須上報有關領導,充分利用調度系統,用電話、電傳的快速辦法報告上級和主管部門,原則上要求全過程有錄音系統。

      1、值班調度員在接到一線事故后,首先緊急匯報主任、值班領導、礦長及煤礦事業部調度室,并將應急措施、安排意見做好記錄,詳細說明事故地點、范圍、人員撤退(受傷)情況。

      2、及時進入錄音系統依程序上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通知安全科、技術科、通風科、機電科、地測科及監控室負責人緊急到現場。

      3、通知辦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和督查工作。

      4、及時安排各科室值班人員及其它值班人員到達現場或待命。

      5、檢身員必須將班中因傷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出井人員名單報回調度室,各生產隊應及時將停工人員及時上報調度室,如外出培訓、請假人員及時履行手續,不得隨意考勤。如發現代考勤、誤考勤一律予以取消當天出勤,處以30元罰款。

      值班調度必須按規定上報,有隱瞞、虛報、故意推遲、不報,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人以責任制考核處分。情節嚴重的上交有關部門追究。

      6、每月13日至14日各對組員工應認真對當月出勤。如出勤有差錯,以請假手續為依據,無履行手續的一律按檢身室出勤為準。

      三、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是企業運行的真實寫照,是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歷史性記錄,是企業管理體制和水平的量化。調度室檔案是煤礦安全生產最基本的一線資料歸集,是最基礎的數據集中。

      1、原始資料管理:

      原始資料包括各基層隊組、運行班組提供的報表、記錄和臺帳。歸入專柜管理。每班由值班調度收集填寫記錄,并與專柜管理負責交接。經調度主任審閱后經檔案管理人員歸入總檔。

      2、文件、制度管理:

      文件、制度包括上級部門、礦下發的文件和制度。文件、制度必須在接受的同時由接收人粘貼文件傳閱卡,并在調度室內部交接傳閱,每個人員必須對傳閱文件、制度內容予以學習。掌握后傳閱并執行簽字。所有人員全部傳閱后由檔案管理人員歸入總檔。在歸檔前,由專柜管理。

      3、措施、規定管理:

      措施、規定是礦及部門間出臺的文字材料。這些材料具有一定的操作性,是日常工作的標準性材料;這些材料必須經過一定程序審批后方可下達執行,所以這些材料接收原則上由值班調度接收及時通知主任并完成交接。接收時必須審閱該材料的審簽卡。未經技術礦長、安全礦長或礦長簽批的材料不得隨意簽注接收姓名,以造成本部門執行中被動性。凡所接收的措施、規定接收人不必須在接收后粘貼文件傳閱卡,填寫收集記錄,并在調度室內部交接傳閱,每一傳閱人員必須對措施、規定認真學習,達到熟練掌握,做到準確操作并在傳閱卡上簽字。傳閱期間專柜管理,完成運行后由檔案管理人員歸入總檔。對措施、規定中出現的問題或在實際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并經主任同意后書面通知出文單位予以聯絡。檔案保存限執行公司規定。

      四、工作匯報制度:

      1、值班調度必須對當班工作情況填寫臺帳、報表,并匯報主任,以值班期間發生的事情經匯報征得主任同意后經行組織協調。并對礦井瓦斯情況按公司規定程序由指定人員專門匯報有關部門對礦井的重大事件報主任,由主任匯報值班領導和礦長,也可直接匯報值班領導和礦長,但事后必須通知主任知曉,匯報煤礦事業部調度室要有記錄,否則按不匯報對待(一次扣2分)。

      2、每月15日所有人員進行專門工作匯報,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合理化建議提交主任,主任必須予以及時答復。一項加1分,不提一項扣2分(每月兩項)。

      五、調度會議制度:

      1、每日下午4:00執行礦規定的由主任主持的調度全例會。現場協調各部門,各隊組間的相關事宜。值班調度必須參加。其主調度員必須對會議記錄予以學習掌握和熟知以做到正確組織指揮。

      2、每月逢十,由主任主持調度專題會議,針對當旬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件進行協調、解決。全體調度員參加,準確掌握會議內容與決策。

      六、學習培訓制度:

      1、每一名調度員必須注重平時學習,熟悉調度程序、熟練掌握調度技能,減少工作失誤,提高自身素質。

      2、調度室每月組織一次專門集體學習,相互交流經驗,分析本礦及其他兄弟單位事件教訓,分析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特殊情況,學習上級文件、規定,掌握調度程序標準從理論上、思想上得到提高。

      3、調度員學習培訓由調度室組織,時間定在每月19日,特殊情況臨時調整。

      4、學習培訓以半年一次考試,每月的培訓列入考核,以參加會議項目招待學習培訓成績作為過半、年度獎金兌現的參考內容。

      七、材料驗收制度:

      為了不影響值班調度當班的值班工作,由調度室人員安排其他值班調度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一次加2分,不合格一次除按規定處罰外,當月考核扣5分。

      八、職能分工:

      李宏林:

      1、負責調度日常內部管理,監督好調度的各類報表的及時上報。

      2、負責井下各隊組所需材料的正常協調,保證井下各作業點生產作業正常有序進行。

      3、負責井下各作業點精細化管理、質量標準化及 “5S”管理的推進。

      4、受上級委托,完成調度相關工作及安排的臨時任務。

      李向東:

      1、負責檢身室的日常管理,不定時抽查檢身記錄是否準確及時,入井檢身及出入井清點制度,地面人員考勤制度的執行情況,檢身員交接班能否保證上班入井人員的檢身把關,月末負責考核,班中有無串崗、脫崗現象。

      要求:入井檢身記錄要有出入井時間記錄,火工品入井清點及班后清退數量的清點記錄,職工請假手續是否能及時登記。

      2、三品的領用及日常管理(有領取登記)。

      3、負責公司、煤管局各類報表的上傳(早上9點以前)。

      值班調度員:(3名蔣燕飛、郭學斌、張華)

      1、負責組織好當班的安全生產組織協調指揮,認真落實上級檢查的各類隱患的處理情況,及時安排跟班安全員,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反饋。

      2、嚴格按公司相關制度,如《異常情況請示匯報制度》、《開工驗收制度》執行,絕對保證上級及時準確。

      3、嚴格執行基層隊組現場交接班、班前會制度。對不能遵守紀律、擅自離崗、遲到早退人員作出相應的處罰,不能送情。

      4、局扇停風、礦井停電(區域)、上級檢查、交接班臺帳、異常情況、工傷記錄、影像記錄臺帳及各隊組臨時派遣單,由值班調度員負責填寫。

      督辦員:武永平

      1、負責填寫安全信息對比調度日報表的匯總上報。

      2、負責調度室各項任務的督辦工作,并把任務的完成情況及時反饋。

      3、完成上級安排的其它臨時任務。

      苗慧軍:

      1、負責各類檔案的整理歸檔。

      2、對每班隊組出勤人員的考核登記(三對口)。

      3、各項制度的打印、發文簽字及各類報表的印制。

      史莉銘:

      1、隊組工器具的清點登記(隊長簽字認可)。

      2、負責探放水的真實記錄。

      3、運輸隊下放材料的登記。

      4、負責開拓隊逐日開拓進尺上報工作。

      檢身負責人:郭守明

      1、負責入井檢身、出入井清點的真實、準確、詳細、及時,有中途出井的下屬隊組員工應及時匯報調度室。

      2、檢身室內外的工業衛生,經常保證整潔干凈,風井口檢身室內不能有煙頭(特殊情況,安全科派專人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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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隊組現場交接班制度

      為了加強隊組管理,保證井下交接班期間的安全、有序、正常的生產秩序,班組之間不脫節,提高各工種交接班質量,提高生產工效,提高員工安全意識,明確責任,特制定本制度,望各隊組嚴格執行:

      一、準則:

      1、交接班雙方人員必須在工作地點按時交接,雙方會同檢查,做到交清接明。

      2、交接時要提供本班的工作情況,設備運行和維修情況及工具材料和備件情況等。

      3、交接班時發現的問題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未處理不能接班,并向隊值班領導匯報。

      4、接班人喝酒、精神失常、安全防護用品不全,不可交班,并及時向隊值班領導匯報。

      5、為防止交接班期間人員在工作面積聚,消除可能造成三人以上事故不安因素。故特此規定工作面除班組長、瓦斯員、安全員以外人員全部到距工作面最近的通訊地點交接。

      二、機電一隊交接班內容:

      1、機電一隊全體人員必須按時(早班7:45、二班15:45、夜班23:45)交接班,并且攜帶各種表格。

      2、交接人員必須將當班設備運行情況及巡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并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注意事項。

      3、必須將本崗位的設備、材料、工具、備品備件交接清楚。

      4、接班人員未到時,交班人員不得撤離自己的崗位,應及時向本隊、機電科或調度室匯報聯系,妥善安排各項事宜,不留任何隱患的情況下,經同意后方可離崗。

      5、交接班人員應交清檢查設備運轉情況,有無失爆、線路是否整齊、清潔、接地是否良好等,查閱記錄,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交接班。

      6、接班人員認為交班人員有一些重大安全問題遺留或未交找清楚,可以拒絕接班,但必須報告自己的直接上級裁決,上級允許后,雙方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進行交接。

      7、雙方認為交接清楚后,應在交接班表上填寫記錄,雙方簽字后有效。

      8、交接班表、應認真填寫、準確無誤。不得虛報、假報、瞞報。

      9、一經交接班雙方簽字后,由接班人員擔負所轄責任區內的機電設備巡檢、維修以及安全運行。

      獎罰規定:

      1、本制度與工資考核辦法掛鉤,與隊組管理制度配合的執行,全體機電一隊員工必須認真嚴格執行本制度。

      2、短缺、填寫不認真、有誤、虛報、假報、瞞報一次扣5-10分。

      3、無緣無故早下班、撤離職守一次扣5分,并予以50元的經濟處罰。

      4、因交接不明造成事故的,除扣除當月考核分10分以外并處以300-500元的經濟處罰。

      5、對違反本制度1條規定的處以10元罰款,連續違反2次或2次以上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100元的罰款。

      三、瓦檢隊交接班制度:

      1、瓦檢員在領受當班任務后應盡快入井,不得故意在外滯留拖延時間,查獲一次罰款20元。

      2、入井后不得在途中停留休息,查獲一次罰款10元。

      3、電話匯報指定在接近工作面(全風壓處)的第一個電話,不得在不屬本區域內的電話上匯報,如查獲一次按脫崗處理,特殊情況例外(如電話不能正常使用)。

      4、接班人到達指定地點后,電話匯報值班調度到達時間,然后進入作業現場進行接班工作。

      5、交班人員在現場根據本制度規定內容與接班人交接清楚后,到指定電話把本班情況及下班時間匯報。

      6、采煤工作面或全風壓通風巷道中的施工地點跟班瓦檢員,在確認本作業地點無不安全隱患、無作業人員以及其他檢查、監控、電鉗工、掛線人員等外,在離下班1小時以內,可電話匯報值班調度當班作業情況,請示下班,但必須在報表上記錄清楚,否則視其脫崗,罰款50元。

      7、使用局部通風機的作業地點,以及有瓦斯、二氧化碳涌出或臨界超限的其他特殊作業場所跟班瓦檢員,必須做到現場交接班,不得尋找任何借口,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脫崗論處,并處罰50元罰款。如本管轄范圍內已無人作業,可到指定電話處等待。

      8、井下各作業場所跟班瓦檢員,如本班作業人員已全部下班,但下班作業人員已進入所轄范圍內作業,則不能擅自脫離工作崗位,且必須嚴格履行瓦檢員職責,直至與下一班瓦檢員交班,否則視其脫崗,罰款50元。

      9、巡回瓦檢員在軌道上山無極繩車場處交接,如有違反查獲一次,按不執行現場交接,每次處罰50元。

      10、在本年度內出現兩次以上不執行現場交接予以加倍處罰。

      交 接 內 容

      交接班時,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情況:

      1、交清分工區域內的通風瓦斯(柵欄、盲巷、冒高處、上隅角、采空邊、獨頭死角、機電硐室、機電設備附近、局扇 以及開關附近等),和放炮(殘炮、瞎炮、遺留炮)支護、頂板、生產等情況,有無異常,若有異常是如何處理的,是否需要進一步處理和采取何種措施。

      2、交清分工區域內各種設施,包括通風、防塵、防火、局部通風和風筒、風障的使用管理以及瓦斯監測儀器的誤差校對等有關設備和裝置的狀態是否需要維修,增設和拆除。

      3、交接分工區域內原來和新發生的各種隱患當班處理情況和需要如何繼續處理。

      4、交清有關領導對某項工作指示的落實情況和還需要請示的問題。

      5、其他應該交接的內容:

      交接班人對交接內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必須在報表上瓦檢員簽字,做到有據可查,如查實一次對存在問題故意隱瞞不報,將視其情況予以責任追究和經濟,如接班人在接班后出現新問題,接班人將承擔全部責任。

      四、生產隊組班組長交接班制度:

      1、上班班組長在下一班班組長未到達工作面之前,一律不準離開工作面,接近下班期間要對整個工作面運輸環節進行全面檢查,支護是否完好、牢實、可靠,設備運行是否正常,工業衛生清理是否干凈,確保交接班期間生產環節安全、正常有序運行。

      2、交接班時上、下兩班的班組長要相隨時,工作面(重點環節)面對面告知,把上班生產過程發生的問題,如實告知下班,并把應注意的事項詳細的說明,使接班人員真正了解工作面的實際情況,便于下班安排工作。

      3、所有作業人員全部實行口對口中、手接手交接工具,材料要交清接明。

      4、班組長交接班期間要慎重,如因交接不清影響生產,或造成事故,將追究雙方責任。

      5、班組長電話交接時,要相互監督,如發現不在一線檢查,而流于形式的交接班要予以30元-50元的經濟處罰。

      6、所有人員必須交接班,如發現未交接班前20分已下班的人員,一律取消出勤,予以當班班組長50元處罰,有跟班隊長(開會時接受任務的)予以50元處罰。

      7、特殊情況(如停工、停電、停風)班組長電話請示調度室,如擅自帶班撤人出井處100元罰款。

      山西沁新集團新達煤業有限公司

      入井檢身及出井清點制度

      為了及時準確掌握井下作業人員數量名單,火工品領用退數量,杜絕一切危險源入井,防止火工品流失、切實保證我礦職工的安全與健康,保障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入井人員嚴禁攜帶煙火和易燃物品,入井前嚴禁喝酒、嚴禁穿化纖衣服,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護帶,攜帶礦燈、自救器并穿戴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所有入井人員必須自覺接受檢身,自覺交卡、否則不準入井,運送員運火工品必須經檢身員清點登記后,否則不得擅自入井。

      3、檢身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檢身制度,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檢身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每一入井人員,不得漏檢,對攜帶煙火、班前喝酒人員一律拒絕入井,并登記姓名匯報安全科、調度室。

      5、所有人員入井后,檢身員須將本班次入井人數、姓名、火工品領用數量,以及隊組準確匯報調度室,值班調度員登記造冊。

      6、下班出井人員,檢身員要認真檢查、登記、退卡、如發現私拿財產,特別是私藏火工品的人員及時上報調度室。

      7、對上一班火工品出井退用數量,認真清點并及時登記,有關人員當面簽字。檢身員必須將實領、實用、退回的數量及時報回調度室,與瓦斯員填報的實用數量核實,如有不符,調度室負責查明原因,安全科協作。

      8、井下交接班,對出井延長1小時的人員,檢身員必須將未出井人員名單及時匯報調度室,調度室值班人員負責電話聯系,查明原因。

      9、以上制度全礦職工必須自覺遵照執行,對違反本制度的人員根據情節,將嚴肅處理。

      山西沁新集團新達煤業有限公司

      出 入 井 檢 身 制 度

      為加強我礦對出入井人員的檢身力度,規范出入井檢身記錄和制度,杜絕人員酒后入井和攜帶煙草、點火物品、不帶自救器等違章入井或私自攜帶火工品、有價物品出井,確保每一出入井人員遵守出入井規定,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相關單位及人員嚴格執行。

      一、生產調度室下屬檢身員負責本礦所有人員出入井的檢身和記錄工作。

      二、所有出入井人員必須辦理入井檢身卡和磁卡,執行出入井檢身制度,入井時將檢身卡交檢身員記錄自覺刷卡,出井時再到檢身室領取入井檢身卡刷卡登記,無入井檢身卡或入井檢身卡模糊不清時嚴禁入井。

      三、所有出入井人員必須從回風井進出。

      四、各級人員出、入井應做到以下幾點:

      1、佩戴好礦燈、自救器、防護用品、安全帽及護帶,不穿化纖衣服入井。

      2、不帶煙火及點火物品入井。

      3、入井前嚴禁喝酒,不佩戴電子類手表入井。

      4、管理人員(包括隊長)要自覺領取入井檢查(任務)表。

      5、特殊情況早出井要向檢身員陳述情況(組組長、隊長匯報調度室)。

      五、檢身員每班必須將所有出入井人員的姓名、工種、出入井時間記錄清楚,不得出現錯記、漏記,查住一次處罰檢身員10元。

      六、火工品運送人員應保證雷管箱加鎖,炸藥裝袋。雷管運送人員與炸藥運送人員間隔不少于20米(15分鐘),不能在隊部、配電室等其它地點逗留,不得拾電源及導體,并自覺接受檢身清點,如發現亂存、亂放火工品或不經清點登記入井人員一次予以200-500元的罰款,出井后經檢身員清點登記退用數量。

      七、檢身員每班必須對攜帶火工品的出入井人員火工品攜帶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并記錄在冊,將上班清退數量,當班入井數量準確地填入當班入井人數單,報回調度室。

      八、電鉗工必須背好工具套(手鉗、扳手、改錐、電工刀、電筆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必要情況下要帶好儀表、配件,并領取當班工作任務單。

      九、瓦檢員要隨身攜帶發爆器、瓦檢儀及補風筒用的膠水,特殊情況要帶好標志牌,經檢身員在班檢表上簽注時間檢身方可入井。

      十、管道工要帶全當班所用工具器(鍬、錘、板手、閥門、鐵絲、掃帚等)。

      十一、各級管理人員要攜帶便攜式瓦檢儀、卷尺、線繩,經檢身員檢身登記,在檢查表上簽注時間方可入井(機電科隊干部要插尺、工器具,通風科要測風表,安全科要隱患反饋表)。

      十二、支護工要帶好刀鋸、錛斧、卷尺,打眼工要帶好鉆頭,看溜工要帶好潤滑油脂,如攜帶長柄工具(利器)要妥善保管,入井前正確持握立于胸前,行走時提平穩。

      十三、任何人不經調度室同意不得經主井運料巷出入,否則按三違論處,予以50元罰款,如特殊情況需經主井或運料巷出入井人員必須提前申請調度室辦理相關手續(或電話通知),調度室安排檢身員在主井口檢身登記。

      十四、對攜帶工具和有價物品出入井的人員檢身員必須登記在冊,對私自攜帶公共物品出入井的人員,檢身員必須登記在冊并及時匯報,公共物品被私自攜帶出井而檢身員未發現的一次處罰檢身員3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十五、檢身員當班檢身記錄表班后必須及時交到生產調度室,少交、遲報一次處罰當班檢身員10元。

      十六、檢身員必須24小時在坑口檢身室值班,不得出現因脫崗、串崗、睡崗造成空班漏檢,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元。

      十七、如發現有人在檢身室抽煙或有明火,處責任人500-100元罰款,檢身員100-500元的罰款。

      十八、如被檢身人員不自覺排隊檢身、起哄、擁擠,發現一次處以50元罰款,拒絕檢身一次處100元,與檢身員發生爭執直至毆打檢身員一次處200元罰款。

      十九、檢身員要為職工妥善保管入井檢身卡,如發現檢身卡模糊不清要善意提醒工人更換,如保管不當造成丟失一次處檢身員20元。

      二十、檢身員要在入井人員入井后將入井人員姓名、人數及時上報調度室。

      二十一、檢身員對上班人員延期至(早班10:00,二班18:00,夜班2:00)未出井人員要及時匯報調度室人數姓名,便于調度室查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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