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莊煤礦印刷品及牌板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和規范印刷品及牌板制作的管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浪費,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楊莊煤礦印刷品及牌板管理辦法》。
一、印刷品管理
1、經管科是印刷品的主管單位,負責印刷品的審核、聯系印制、發放等具體事宜。
2、經管科根據各單位工作性質并結合近三年消耗費用測算各單位印刷品定額,實行單位承包制,超支不予印制。
3、因工作需要印刷品的,由使用單位提前一周向經管科提出書面申請及說明(附:印刷樣品、頁數、克數),經營礦長審批,經管科核實并聯系廠家按三方約定的期限印制,因廠家責任造成延期的,按每延期一天扣減50元。
4、印刷品印制完成后,經管科牽頭,使用單位驗收后發放。
5、使用單位領取印刷品時,到經管科填寫結算單,付印制費用后,領取印刷品。
6、未經經管科審核,私自印制的,不予結算費用。
7、經管科負責建帳管理。
二、牌板制作、寫真、噴繪管理
1、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制作牌板、寫真、噴繪的,由單位提前向經管科提出書面申請(附帶制作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經營礦長簽字同意,經管科審核并聯系廠家限期制作,因廠家責任造成延期的,按每延期一天扣減50元。
2、制作完成后,由經管科、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后,經管科建賬發放。使用單位領取時,需填寫結算單,付印刷費用后領取。
3、由職能部門統一制作的牌板,由職能部門發放,并收取費用。
4、未經經管科審核,私自制作的牌板,不予結算費用。
三、牌板的回收、復用管理
1、經管科對各單位使用的牌板統一建賬管理,注明使用地點、規格、尺寸和用量以便備查和回收復用。
2、采煤工作面收作時,采煤區要如數將兩巷牌板回收升井,妥善保管,以便復用。凡丟失、損壞的,一律按原值賠償。
3、掘進工作面完工后,需要移交的牌板,由交接單位自行交接;不需要移交的,由原單位妥善保管,以便復用。凡丟失、損壞的,一律按原值賠償。
4、地面單位需更換牌板的,按程序申請更換;損壞的,一律用舊牌板改造,費用由使用單位承擔。
5、如發現單位工具房內有新牌板或舊牌板,必須說明原因。否則,按牌板原值進行處罰。
6、職能部門在檢查中如發現井下、地面有不及時回收或丟棄的牌板,查明單位后,按原值的5倍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