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水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地面水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進一步作好本礦的地面水防治工作,防止與減少雨雪和地面水大量流入礦井,同時堅持地面和井下工程相結合,多種防治水方法相結合的綜合防治水方針,保證礦井安全生產不受水害,特制定本地面水防治安全技術措施。
1、合理確定井口位置。
井口和工業廣場內主要建筑物的標高必須高出當地歷年的最高洪水位,這樣即使雨季山洪爆發,甚至達到最高洪水位時,地表水也不至于灌入礦井或沖跨地面建筑物。
2、填堵通道。
為防止雨雪水滲入井下,在礦區內采取填坑、補凹、整平地面或建不透水層等措施。
3、挖溝排(截)洪。
位于山麓或山前平原的礦區,常有山洪或潛流進入,而淹沒井口和工業廣場,或增大礦井涌水量。因此我礦已經在距礦區以外的山前,修筑了防洪壩,以保證山麓或山前發洪水時,把洪水排離礦區保證礦區的安全。為了進一步作好礦區地面水防止工作,我礦在礦區范圍內,又修建了一條防洪渠在大雨來臨時,保證礦區內的洪水及時排除,已確保我礦的安全生產。
4、整治河流。
我礦礦區范圍內無河流,只有礦區范圍以外的東邊,有一條煤窯溝河。因此在井下掘進的過程當中必須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5、礦區外圍以防為主,防排結合。在可能往井下漏水的灰巖露頭周圍用排洪溝構成排洪圈包圍井田。
6、嚴格執行“從井下著眼,井上著手,遠近結合,以防為主防排治相結合”的防治水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