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機檢修聯絡巷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作者:佚名
2011-11-20 21:48
來源:本站原創
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實際需要的數量為限。
(2)電雷管必須由藥卷的頂部裝入,嚴禁用電雷管或金屬棍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入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3)電雷管插入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末端扭結成短路。
6、必須采用濕式鑿巖,打眼和裝藥、掃眼和裝藥不能同時進行。
7、裝藥前和放炮前瓦檢員必須檢查工作面瓦斯,如果放炮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75%時,嚴禁裝藥放炮;
8、放炮前必須撤出該工作面所有人員,由班長布置責任心強的人設置警戒,警戒人員在距放炮地點120m以外的躲避硐內進行警戒,爆破工在確認警戒已設置好并且警戒區內無人后,方可放炮;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在安全地點起爆,放炮距離不小于120m;
9、工作面風量不足,炮眼內有異狀嚴禁裝藥爆破。
10、雷管腳線的連接工作以爆破工為主,但經過專門訓練的班長可以協助。放炮母線的連接、線路檢查和通電工作,必須由爆破工一人操作。
11、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與軌道、金屬管、金屬網、耙矸機、鋼絲繩等導電體相接觸。
12、爆破母線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爆破母線嚴禁掛在電纜一側,放炮后及時收回。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13、爆破前,班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放炮時,爆破工必須事先發出放炮警號,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
14、放炮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放炮通電時,不得將放炮鑰匙插入放炮器內。
15、裝藥前,檢查工作面雜散電流,當I<30mA時,方可裝藥聯線。
16、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放炮,在特殊條件下,如臥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但必須封滿炮泥;
17、炮眼封泥必須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應用粘土炮泥封實,對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放炮;嚴禁用塊狀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8、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四人聯鎖放炮”制度;
19、放炮后摘下連接在放炮器上的母線后,至少再等5min方可走出掩蔽地點,再等30min炮煙吹凈后,由爆破工、跟班隊長、瓦檢員和班長對放炮地點進行巡視,檢查通風、瓦斯、頂板、瞎炮、殘爆等情況。發現危險情況必須立即處理。
20、發現拒爆時,爆破工應將母線從電源上摘下,將線頭扭結短路,待15分鐘后再由爆破工檢查線路,找出拒爆原因并妥善處理。放炮員必須隨身攜帶放炮器鑰匙,不放炮時嚴禁插在放炮器上。
21、只要在工作面的炮煙被吹散,由班長親自撤出放炮警戒人員后,其他人員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22、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7、處理拒爆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300mm外重新打與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起爆。
(3)嚴禁用鎬刨或從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藥卷或從起爆藥卷中拉出電雷管。
(4)處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須詳細檢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電雷管及炸藥。
(5)在拒爆處理完畢以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28、井下所用的雷管及炸藥必須裝箱上鎖,火藥、雷管分箱放置,剩余火工品及時退庫并做好記錄。
29、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炸藥。
十、平行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1、平行作業必須具有獨立性,不準出現二者工序的互相干擾。
2、支護與出矸平行作業時,支護段與出矸的滑輪應保持在10米安全距離內。
3、在進行爆破作業時,禁止平行作業。
上一篇:對拉絞車安全使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