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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山安全生產技術

    作者:佚名 2011-11-03 09:55 來源:本站原創

    礦山安全生產技術

    基本要求

    第一節  礦山安全基礎知識

    一、礦山地質安全知識

    (一)礦床、礦體、圍巖和地下水

    礦體

    圍巖和地下水

    (二)巖石的分類和物理力學性質、巖層產狀

    巖層產狀、巖石物理力學性質

    (三)褶曲、節理、斷層類型、礦井水的來源及涌水通道

    斷層的基本類型

    礦井水源、涌水通道

    二、礦床勘探安全知識

    (一)地質勘探專業安全知識

    (二)高壓空氣槍、空壓機、高壓管路的安全使用及維護;氣槍陣列、電纜、電纜尾標、擴展器的收放等操作中的安全要素

    • 1、高壓空氣槍、空壓機、高壓管路定期檢查,不合格不使用。

    • 2、電纜不允許帶電進行檢修和收放作業。

    • 必須由接受過專門培訓(具有相關資質)的人員執行操作任務。


    (三)震源危險品的安全使用、儲運和管理

    • 1、安全使用:禁穿化纖服,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

    • 2、運輸汽車應掛危險品標志、速度不超過40 km/h,能見度差時速度減半。

    (四)各類勘探作業安全知識

    • 1、鉆塔與高壓線的安全距離:距10000 V以上的高壓線不小于50 m,距10000 V以下的高壓線不小于30 m。

    • 2、鉆塔底座填方部分不得超過塔基面積的1/4。

    • 3、坑道鉆探應按照井下作業的規定進行通風、排水、支護和照明。

    (四)各類勘探作業安全知識

    • 4、探槽深度(最高一壁)不超過3 m,淺井深度不超過20 m。

    • 5、勘探放射性礦床,在礦脈外施工,采取壓入式通風。

    • 6、作業點粉塵濃度超標,每月至少測定2次;作業點有毒,每月至少測定1次;作業點有放射性,每月至少測定3次。

    三、井巷工程安全知識

    • 掌握井巷施工程序和基本原則、井巷掘進的主要施工方法;

    • 掌握井巷支護及維護的技術要點,民用爆破器材的分類、性能與適用條件和各個環節的安全技術預防措施管理要求;

    • 掌握井巷施工中的常見事故及防治技術。

    (一)井巷施工程序和基本原則及主要施工方法

    (二)井巷支護及維護,民用爆破器材

    • 1、支護類型

    l 錨桿支護與錨噴支護(大巷);

    l 混泥土及鋼筋混泥土支護(井筒);

    l 棚狀支護(區段巷)。

    • 2、民用爆破器材的分類

    l 煤礦許用炸藥是用于有瓦斯礦井的一類炸藥。煤礦常用的煤礦許用炸藥有:煤礦許用銨梯炸藥、水膠炸藥和乳化炸藥。

    l 煤礦井下只能采用電能激發的電雷管。

    (三)井巷施工事故及防治技術

    • 頂板冒落(掘進);

    • 主井施工的懸吊與提升事故

    • 水災事故

    • 火災事故;

    • 瓦斯煤塵(突出)事故。

    四、礦山開采安全知識

    • (一)了解礦山主要采礦原理;

    • (二)熟悉頂板管理、采場壓力及其分布規律和控制方法;

    • (三)掌握頂板事故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四)掌握沖擊地壓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五)掌握開采過程中的主要災害事故; 

    • (六)掌握開采過程災害防治重點及主要預防技術。

    (一)各類礦山的采礦原理

    • 1、采煤方法

    l 壁式采煤法:單一長壁采煤法、分層長壁采煤法;

    l 柱式采煤法:房式、房柱式采煤法。

    • 2、回采工藝

    l 炮采;

    l 普采(高檔普采);

    l 綜采;

    l 綜采放頂煤。 

    (一)各類礦山采礦原理

    • 3、金屬礦采礦方法:

    l 空場采礦法:全面采礦法、房柱采礦法、留礦采礦法、分階段礦房法和階段礦房法;

    l 崩落采礦法:單層崩落法、分層崩落法、分段崩落法、階段崩落法。

    l 充填采礦法:單層充填采礦法、上向分層充填采礦法、下向分層充填采礦法、分采充填采礦法、方框支架充填采礦法。

    (二)頂板管理、采場壓力及其分布規律和控制方法

    • 通常把由開采過程而引起的巖移運動對支架圍巖所產生的作用力,稱為礦山壓力。

    • 礦山壓力顯現 :頂板下沉和跨落、底板鼓起、片幫、支架變形和損壞、充填物下沉壓縮、煤巖層和地表移動、露天礦邊坡滑移、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

    (三)常見頂板事故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分為局部冒頂和大面積切頂事故,一共六大類。

    (四)沖擊地壓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沖擊地壓是井巷或工作面周圍的煤巖體由于變形能的釋放而產生的一種以突然、急劇、猛烈的破壞為特征的動力現象

    • 沖擊地壓的特點

    l 一般沒有明顯的預兆,難于事先確定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沖擊強度;

    l 發生過程短暫,伴隨巨大聲響和強烈震動;

    l 破壞性很大,有時出現人員傷亡;

    (四)沖擊地壓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防治措施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防范措施;另一類是解危措施

    • 防范措施

    l 開采保護層;

    l 盡量少留煤柱和避免孤島開采;

    l 巷道布置盡量將主要巷道和硐室布置在底板巖層中,回采巷道采用大斷面掘進,盡可能避免巷道多處交岔;

    (四)沖擊地壓的分析與預防技術

    • 防范措施

    l 頂板管理方法;

    l 開采程序;

    l 煤層預注水,以降低媒體的彈性和強度。

    • 解危措施

    l 卸載鉆孔;

    l 卸載爆破;

    l 誘發爆破;

    l 煤層高壓注水。

    (五)開采過程中事故類型

    • 冒頂;

    • 沖擊地壓;

    • 片幫;

    • 水災害。

    (六)開采過程災害防治重點及主要預防技術措施

    • 主要是沖擊地壓、冒頂和片幫災害;

    • 措施有:

    l 加強頂板管理;

    l 進行超前密集支柱防護;

    l 嚴格按照作業規程操作。

    五、礦山設備安全知識

    • (一)了解井下供電的電壓等級、保證礦山設備安全的基本要求;

    • (二)了解保護接地、井下設備的類型及其選用規定;

    • (三)熟悉礦用電纜、漏電保護、過流保護和煤礦防爆設備的基本規定。

    (一)井下供電電壓等級、保證礦山設備安全的基本要求

    • 1、高壓,不超過10000 V;

    • 2、低壓,不超過1140 V ;

    • 3、照明、信號、電話和手持式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  V;

    • 4、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36V;

    • 5、采區電氣設備使用3300 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二)保護接地、井下設備的類型及其選用規定

    • 分類:Ⅰ類用于煤礦,Ⅱ類用于非煤礦;外殼有 Ex 標志;

    • 防爆型式及代號

    (二)保護接地、井下設備的類型及其選用規定

    • 煤礦常用防爆設備的防爆標志

    (三)礦用電纜、漏電保護、過流保護

    • 保護接地、漏電保護、過流保護,通常稱為煤礦井下電氣網絡的三大保護。

    • 保護接地

    • 漏電保護。

    • 過流保護。 

    第二節  礦山主要危害及安全

    • 一、礦井通風

    • 二、煤礦瓦斯

    • 三、礦山粉塵

    • 四、礦山火災

    • 五、礦山水害

    • 六、礦山安全檢測

    一、礦井通風

    • 了解礦井通風的目的、通風系統、通風方式、礦井漏風等基礎知識

    • 熟悉礦井風量計算、配風標準、通風原理;

    • 掌握礦井反風、通風參數測定、通風建(構)筑物的設置、局部通風技術、通風設備等主要專業技術知識。 

    (一)礦井通風的目的、通風系統、通風方式、礦井漏風

    • 目的:供給足夠的新鮮空氣;稀釋有害物并排出井外;創造適宜的氣候條件。

    • 進風井口以下的溫度必須在2℃以上。生產礦井采掘面溫度不得超過26℃,機電設備硐室的溫度不得超過30℃。

    • 采掘面的溫度超過30℃,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超過34℃時,必須停止作業。

    (一)礦井通風的目的、通風系統、通風方式、礦井漏風

    • 通風系統:通風網絡、通風動力和通風控制設施(通風構筑物)。

    • 通風類型:中央式、對角式、混合式。

    • 通風方式:壓入式、抽出式、壓抽混合式。 

    • 礦井漏風 :內部漏風和外部漏風 。

    (二)礦井風量計算、配風標準

    • 礦井需風量,按下列要求分別計算,并采取其中最大值。

    l 按井下同時工作員多人數計算,每人每分鐘供給風量不得少于4m3 ;

    l 按采煤、掘進、硐室及其他實際需要風量的總和進行計算。

    (三)礦井反風

    • 礦井反風

    l 分類:全礦性反風、局部反風;

    l 全礦性反風注意事項:風流方向改變時間小于10min,主扇的供風量不少于正常風量的40%,每季度至少檢查1次反風設施,每年進行一次反風演習;礦井通風系統有較大變化時,應進行1次反風演習。

    (三)通風參數測定、通風構筑物的設置

    • 測定的通風參數

    l 壓力;

    l 風速;

    l 標高。

    • 通風建(構)筑物

    l 風門:阻斷風流,必須成組(2道)設置;

    l 風窗:調節風量。

    (三)局部通風技術

    • 局部通風技術

    l 局部通風方式包括壓入式、抽出式、壓抽混合式。瓦斯噴出和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層的掘進通風方式必須采用壓入式;

    l 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瓦斯噴出區域、高瓦斯礦井、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中,掘進工作面的局部通風機應采用三專(專用變壓器、專用開關、專用線路)供電;

    (三)局部通風技術

    • 局部通風技術

    l 嚴禁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l 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方可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

    (三)通風設備

    • 主要通風機的附屬裝置

    l 防爆門。是防止井下發生煤塵、瓦斯爆炸時毀壞主要通風機的安全設施;

    l 風硐;

    l 擴散器。其作用是為了減少風機出口的能量損失,以提高風機的效率;

    l 反風裝置。作用是在井下火災時,改變火災姻流方向,限制火災范圍,安全撤退受煙流威脅的人員。

    二、煤礦瓦斯

    • 了解礦井氣體組成、瓦斯的特征、瓦斯災害的發生條件及致災機理的基本知識;

    • 熟悉礦井瓦斯組成的分析方法和測定原理、瓦斯災害防治技術的種類等基本知識;

    • 熟悉瓦斯災害的檢測、監測技術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 掌握瓦斯災害主要參數的測定方法;

    • 掌握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技術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的實施方法。

    (一)了解礦井氣體組成、瓦斯的特征、瓦斯災害的發生條件及致災機理的基本知識

    • 礦井瓦斯就是在采掘過程中從煤層、巖層、采空區釋放出的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有害氣體的總稱。煤礦井下的有害氣體有甲烷(沼氣)、乙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氫、氨等,其中甲烷所占比重最大,在80%以上。所以,礦井瓦斯習慣上又單指甲烷。

    (一)瓦斯災害的種類、發生條件及致災機理

    • 瓦斯災害的種類及發生條件

    l 窒息:大于57%;

    l 爆炸:5~16%,引火溫度大于650℃,氧氣濃度大于12%;

    l 瓦斯噴出;

    l 煤與瓦斯突出。

    (二)礦井瓦斯組成的分析方法和測定原理、瓦斯災害防治技術的種類

    • 礦井瓦斯含量測定方法

    l 地勘鉆孔測定法;

    l 實驗室間接測定法;

    l 井下快速直接測定法。

    • 瓦斯壓力測定方法

    l 間接測定法;

    l 直接測定法。 

    (二)瓦斯災害防治技術

    • 煤與瓦斯突出機理:是由地應力、瓦斯和煤的物理力學性質三者綜合作用的結果。

    • 礦井瓦斯等級

    l 低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

    l 高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l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

    l 每年必須對礦井進行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鑒定工作。

    (三)瓦斯災害的檢測、監測技術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業地點風流中、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三)瓦斯災害的監測技術

    • 采掘面及其他巷道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

    • 對因瓦斯濃度超過規定被關閉的電氣設備,必須在瓦斯濃度降到1.0%以下,可通電開動。

    • 綜采掘面,應在采煤機和掘進機上安設機載式斷電儀,當其附近瓦斯濃度達到1%時報警,達到1.5%時必須停止作業,切斷電源。

    (五)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

    • 瓦斯爆炸災害防治技術

    l 加強通風,防止瓦斯積聚;

    l 杜絕火源,防止瓦斯被引燃 ;

    l 防止瓦斯爆炸災害擴大 。

    (五)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

    • 杜絕火源,防止瓦斯被引燃

    l 禁止攜帶煙草和點火工具下井。井下禁止吸煙。井下應使用防爆的照明燈。禁止打開礦燈。

    l 井下禁止使用電爐。井下和井口房內不準進行電焊、氣焊和使用噴燈接焊等。

    l 只有在安裝電動機和開關的地點附近20米巷道內的瓦斯濃度小于1%時,才準送電啟動。

    l 高瓦斯或煤與瓦斯突出的掘進工作面,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風電、瓦斯電閉鎖)” 。 

    (五)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

    • 杜絕火源,防止瓦斯被引燃

    l 放炮必須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瓦斯)和“三人連鎖放炮”制(放炮員、班組長、瓦檢員連鎖)。每個炮眼必須充填足夠炮泥和水炮泥。嚴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

    l 在瓦斯礦井中,要防止鐵器撞擊產生火花;在處理局部瓦斯時,尤應防止鐵器撞擊。

    l 經常撿查火區的情況,嚴格管理火區,建立火區管理卡片。

    (五)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

    • 瓦斯噴出災害防治技術

    l 加強地質工作,采取“探、排、引、堵”技術措施

    l 打前探鉆孔,預先探放高壓瓦斯氣源;

    l 掌握噴出預兆,即使撤離工作人員;

    l 掌握礦壓規律,避免礦壓集中。

    (五)瓦斯災害的預測預報和各種主要防治技術

    • 煤與瓦斯突出災害防治技術

    l 防治突出技術歸納為“四位一體”的綜合性防突措施,其內容包括: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的技術措施;防突措施的效果檢驗和安全防護措施;

    l 防治突出的技術措施:一是區域性防突措施,二是局部性防突措施;

    l 安全防護措施: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等安全防護措施。

    (五)瓦斯災害預測預報技術

    • 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的指標有煤的破壞類型、瓦斯放散初速度指標、煤的堅固性系數和煤層瓦斯壓力、綜合指標。

    • 石門揭煤工作面的預測指標有綜合指標和鉆屑瓦斯解吸指標。

    • 煤巷掘進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的預測指標有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鉆屑指標。

    • 抽放瓦斯礦井貫徹的九字方針是“多鉆孔、嚴封閉、綜合抽” 。

    三、礦山粉塵

    • (一)了解礦山粉塵的基本概念、礦山粉塵的產生及基本性質、礦山粉塵的危害性;

    • (二)熟悉礦山粉塵的分類、主要生產環節的產塵特性、控制塵害的基本原則;

    • (三)熟悉礦山粉塵爆炸的條件;

    • (四)掌握防塵技術的種類及使用條件、礦山粉塵防治技術裝備的使用條件及技術要點;

    • (五)掌握礦山粉塵檢測方法及標準、防止礦山粉塵爆炸的措施及使用原則。

    (一)礦山粉塵和性質、粉塵的產生、危害性

    • 煤礦粉塵是煤礦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各類固體物質細微顆粒的總稱。

    • 影響粉塵產生的因素:采掘機械化和開采強度、采煤方法和截割參數、作業地點的通風狀況、地質構造及煤層賦存條件。

    • 粉塵分散度:直徑小于7.1 μm(<5 μm稱為呼吸性粉塵)的塵粒,尤其是小于2 μm的塵粒是引起塵肺病的主要有害粉塵。《規程》規定粉塵分散度,每半年測定1次。

    (一)礦山粉塵的危害性

    • 污染工作場所,危害人體健康,引起職業病;

    • 某些礦塵(如煤塵、硫化塵)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爆炸;

    • 加速機械磨損,縮短精密儀器使用壽命;

    • 降低工作場所能見度,增加工傷事故的發生。

    (三)礦山粉塵爆炸的條件

    • 煤塵本身具有爆炸性,煤塵必須懸浮于空氣中,并達到一定的濃度(首要條件);

    • 存在能引燃煤塵爆炸的高溫熱源,大于650℃;

    • 氧濃度,含氧量低于17%時,煤塵就不會爆炸。

    (四)防塵種類及使用條件

    • 采煤工作面防塵

    l 煤層注水;

    l 合理選擇采煤機截割機構;

    l 噴霧降塵。

    • 炮掘工作面

    l 打眼防塵:風鉆濕式鑿巖、干式鑿巖捕塵、煤電鉆濕式打眼;

    • 爆破防塵:水炮泥、爆破噴霧、水幕凈化、放炮前后沖洗巖幫或煤幫。

    (四)防塵種類及使用條件

    • 機掘工作面通風除塵

    l 通風系統形式:長壓短抽、長抽、長抽短壓。

    • 錨噴支護防塵

    l 配制潮料向噴射機上料、雙水環加水、加接異徑葫蘆管、低壓近噴、水幕凈化和通風除塵。

    • 運輸、轉載防塵

    • 綜合防塵措施

    l 綜合防塵措施包括濕式鉆眼、沖刷井壁巷幫、使用水炮泥、放炮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風流等措施。

    (五)粉塵檢測方法、防止礦山粉塵爆炸的措施

    • 煤塵爆炸性評價方法

    l 煤塵爆炸指數:煤的可燃揮發分;

    l 煤塵爆炸性鑒定方法

    l 一種是在大型煤塵爆炸試驗巷道中進行,一般作為標準鑒定用;

    l 另一種是在實驗室內使用大管狀煤塵爆炸性鑒定儀進行,目前多采用這種方法。

    (五)防止粉塵爆炸的措施

    • 防止煤塵爆炸的技術措施

    l 防止煤塵積聚的措施;

    l 杜絕火源;

    l 隔爆措施。

    • 防止煤塵爆炸傳播技術

    l 被動式隔爆技術:巖粉棚(距爆源60~300 m)、水槽棚和水袋棚(距爆源60~200 m)。

    l 自動隔爆技術:傳感器、控制器和噴灑裝置是自動隔爆裝置的三大組成部分。

    四、礦山火災

    • 了解礦山火災的分類、危害、發生條件,煤炭及其他可燃礦物自然發火的基本特性;

    • 熟悉煤炭及其他可燃礦物自然發火危險性評價方法、防滅火技術的種類及其適用條件;

    • 掌握煤炭自然發火早期預測預報技術;

    • (四)掌握礦山內、外因火災預防與治理技術,火區封閉、管理與啟封技術及其他礦山火災預防及撲滅技術的要點。  

    (一)礦山火災的分類、自然發火條件和特性

    • 分類:內因火災(煤炭自燃)、外因火災。

    • 煤炭自燃的必要充分條件

    l 有自燃傾向性的煤被開采后呈破碎狀態,堆積厚度一般要大于0.4 m;

    l 有較好的蓄熱條件;

    l 有適量的通風供氧;

    l 上述三個條件共存的時間大于煤的自燃發火期。

    • 自然發火的過程 :潛伏期、自熱期和燃燒期。

    (二)煤炭及其他可燃礦物自然發火危險性評價方法

    • 自燃傾向性預測;

    • 因素綜合評判預測法;

    • 經驗統計預測法和數學模型預測法。

    (三)煤炭自然發火早期預測預報技術

    • 目前預測自然發火期的方法有

    l 在實驗室確定自燃傾向性等級;

    l 根據本礦或條件相似礦井或采區的已有自然發火統計資料,確定待采(或本)煤層的自然發火期。

    • 自然發火標志化性氣體及其指標

    l 一氧化碳(CO)指標,CO的派生指標,烯烴(乙烯C2H4)及烯烷比,炔烴(乙炔C2H2)。

    • 預測預報方法 :氣體分析法,測溫法和氣味檢測法。

    (四)礦山內因火災防止技術

    • 灌漿滅火

    • 阻化劑防滅火

    • 均壓滅火

    • 惰氣壓注滅火

    • 新型凝膠滅火

    • 泡沫、干粉等

    (四)礦山外因火災防止技術

    • 防止失控的高溫熱源產生和存在

    • 盡量不用或少用可燃材料

    • 防止產生機電火災

    • 防止摩擦引燃

    • 防止高溫熱源和火花與可燃物相互作用

    (四)火區封閉技術

    (四)火區啟封技術

    五、礦山水害

    (一)礦井水害的主要類型、礦井水的來源

    (二)礦井涌水特征、涌水通道、突水預兆

    (二)突水預兆

    (三)礦井突水預防的技術

    六、礦山安全檢測

    • 甲烷檢測

    l 光學式;

    l 催化燃燒式;

    l 熱導式;

    l 氣敏半導體式 。

    • CO檢測

    l 《規程》規定濃度小于24×10-6;

    l 儀器有:氣相色譜法(地面)、電化學式、紅外線吸收式、催化氧化式。

    六、礦山安全檢測

    • 氧氣檢測

    l 《規程》規定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低于20%;

    l 儀器有:氣相色譜法(地面)、電化學法和順磁法。

    • 礦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組成:地面中心站(軟、硬件)、井下分站、傳感器和傳輸系統組成。 

    第三節  礦山主要災害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置

    • 一、事故勘察

    • 二、瓦斯災害事故

    • 三、礦井火災事故

    • 四、礦山救護

    二、瓦斯災害事故

    • 瓦斯災害事故類型

    l 瓦斯燃燒、瓦斯煤塵爆炸(含瓦斯爆炸)、煤與瓦斯突出(含煤(巖)與二氧化碳突出)、瓦斯窒息等事故。重點是瓦斯煤塵爆炸和煤與瓦斯突出事故。

    • 煤塵是否參與爆炸

    l 判斷依據:爆炸現場是否有結焦現象;是否有一氧化碳中毒現象。

    二、瓦斯災害事故

    • 瓦斯災害時期的風流控制措施

    l 發生煤(巖)與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

    l 如通風系統及設施被破壞,應設置風障、臨時風門及安裝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

    l 恢復突出區通風時,應以最短的路線將瓦斯引入回風巷。

    二、瓦斯災害事故

    • 防止瓦斯災害擴大的技術措施

    l 編制周密的預防和處理瓦斯爆炸事故計劃,并對有關人員貫徹這個計劃

    l 實行分區通風。

    l 通風系統力求簡單。

    l 裝有主要通風機的出風井口,應安裝防爆門或防爆井蓋。

    l 防止煤塵事故擴大的隔爆措施,同樣也適用于防止瓦斯爆炸。

    三、礦井火災事故

    • 火災事故類型

    l 內因火災;

    l 外因火災。

    • 火災地點

    l 上行風流火災;

    l 下行風流火災;

    l 進風流火災;

    l 回風流火災。

    三、礦井火災事故

    • 防止火災擴大的技術措施(反風)

    l 井口和井筒火災;

    l 井底火災;

    l 通風巷道火災;

    l 采煤工作面火災;

    l 獨頭巷道火災。


    四、礦山救護

    • 礦山救護隊是處理礦井火、瓦斯、煤塵、水、頂板等災害的專業隊伍;礦山救護隊員是煤礦井下一線特種作業人員。礦山救護隊至服務礦井的距離以行車時間不超過30min為限。

    • 礦山救護隊必須經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進行資質認證,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從事礦山救護工作。


    四、礦山救護

    • 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進風巷和硐室發生火災時,為搶救井下工作人員,應進行全礦井反風。指揮部下達反風命令前,必須將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 礦工自救應遵循“滅(消滅)、護(個體防護)、撤(撤離)、躲(躲避)、報(報告)”五字原則。

    • 礦工互救應遵循“三先三后”原則。

    四、礦山救護

    • 氧氣呼吸器連續3個月沒有使用的,清凈罐內的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更換。礦山救護隊所使用的氫氧化鈣及氧氣,必須按規定進行化驗。氧氣純度不得低于98%,其他要求應符合醫用氧氣的標準。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每季度化驗1次,確保二氧化碳吸收率不低于30%,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4%,水分保持在15%~21%之間。

    四、礦山救護

    • 進入搶救前必須檢查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于18MPa。

    • 進入災區從事救護工作時,任何情況下氧氣呼吸器都必須保留不低于5MPa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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