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0-22 21:18
來源:本站原創
掘進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規定,對掘進專業安全技術業務負責。
2.協助總工程師完成掘進專業內安全技術工作、生產準備有關“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工作,“提升運輸”等。
3.參加每月掘進礦長及總工程師主持召開的專業例會,每周一次的生產例會及日常生產例會,總結分析掘進專業范圍內安全技術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安排掘進專業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工作。
4.協助掘進礦長抓好掘進方面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
5.負責指導掘進專業職工安全技術業務學習培訓,不斷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
6.負責每月掘進專業的重大隱患排查并負責組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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